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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英蘭:“缺少防止利益相沖條款的金英蘭法案是被腰斬的半拉子法案”

金英蘭:“缺少防止利益相沖條款的金英蘭法案是被腰斬的半拉子法案”

Posted March. 11, 2015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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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國民權益委員長(59歲,西江大學法學研究生院客座教授)金英蘭3日逐條指出國會通過的“金英蘭法案(關於禁止非法請托和收受錢財的法律)”存在的問題,作為最初的法案提案人,她的批評使得“不良立法”的爭論仍將繼續下去。

10日上午10時,金英蘭前委員長在西江大學舉行記者招待會稱,“當初政府原法案(立法預告案)中包含的防止利益相沖規定等預防追逐個人利益的條款,如防止部長特殊錄用自己的子女,防止公共機構負責人以優裕的條件讓親屬的公司中標工程等,是反腐敗政策的核心,如今這些條款被刪除,令人惋惜。”對於國會議員等選舉產生的公職人員轉達第3方民事請求作為應受到處罰的非法請托的“例外”條款,她批評說,“這是原法案中沒有的內容,這會導致國會議員等選舉產生的公務員‘掮客化’。”

金英蘭接著說,“對於民間領域的適用範圍、速度和方法,在整個社會的共識和準備尚不充分的情況下,有擴大過快之嫌”,“尤其言論自由是不可或缺的價值,應該得到特別保護,因此需要特別對策”。但她對於把私立學校教員和媒體人包括在法案適用對象之內表示,“因為具有較強的公共性,我不認為這是過度立法,或違反了比例原則。”她說,“大韓律師協會已提起憲法訴訟,將等待憲法裁判所的決定。”金英蘭還表示,“因為已有前任總統的子女和兄弟(因收受錢財)成為問題的先例,所以,將法案的適用對象範圍從公職人員的家屬縮小至配偶令人惋惜。”



張寬錫 jk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