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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隱匿的財產

Posted March. 06, 2015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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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正熙政權時期藏匿的100萬億韓元秘密資金存在瑞士瑞銀集團,其中,10萬億韓元在香港的滙豐銀行。” 2013年,法務士李某詐稱為把朴正熙政權的秘密資金轉回國內,需要行賄資金,從某企業家那裡騙取了9億韓元,李某以詐騙罪被逮捕。受害人看到李某偽造的銀行賬戶餘額照片而受騙上當。

▷“金鐘泌216.4648億韓元,李厚洛194.351億韓元……” 全鬥煥的戒嚴司令部於1980年6月18日公佈了利用權力斂財的調查結果。李厚洛在接受新軍部調查時曾說,“摸年糕的人的手上沾點豆沙是必然的事情”,當他的財產規模被公開後,“這個年糕到底有多大”的疑問在坊間流傳。但是,朴正熙前總統把錢轉移到的海外的疑惑從未得到事實確認。他被認為是發展中國家領導人中比較清廉的。

▷美國司法部當地時間4日沒收了全鬥煥一家在美國的122.6951萬美元的財產。據悉,這些財產包括全鬥煥前總統的次子全在庸持有的洛杉磯新港灘住宅出售所得(72.6萬美元)和全在庸夫人朴相娥持有的美國投資移民債券(50萬美元)。美國司法部助理部長萊斯利‧考德威爾在說明美國協助調查的理由時說,“前總統全鬥煥在任期間收受賄賂,貪污腐敗,摧毀了韓國國民的信任,損害了國家寶貴的資源。”

▷前總統全鬥煥應繳納的2055億韓元的罰款中,僅繳納了1087億韓元,即使加上此次沒收的金額,還剩下955億韓元。希望前總統全鬥煥能夠早日把剩餘的罰款繳齊,以向國民贖罪。被大法院處以2628億韓元罰款的前總統盧泰愚,要回了在任期間給予其弟和親家公的資金,兩年前就已經繳齊了罰款。被認為頗具豪氣的全鬥煥前總統在繳納罰款方面卻比不上盧泰愚前總統。



評論員 韓基弘 eligiu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