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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議員特權的法案,30個中只有5個通過

Posted August. 26, 2014 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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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行了總選和大選的2012年,政治圈的熱門話題是“革新”。朝野爭先表示“要放棄國會議員的特權”,表現出了改革的意誌。當時出現了禁止議員兼職、強化國會暴力行為處罰力度、無勞動無工資的原則適用、放棄不逮捕國會議員的特權等多個改革案。但是得以實施的確極少。

東亞日報和市民團體“正確社會市民會議”(以下簡稱正確社會)分析了從19代國會出臺後至今,向國會運營委員會上提議的245個法案,結果顯示,有關“放棄國會議員特權”的法案只有30個。

其中通過正式會議的法案只有禁止國會議員兼職的國會法修改案、從第19代國會議員開始限制議員退休金(年老會員支援金)的大韓民國憲政會培養法修改案等5個(16.7%)。

在其余的25個法案中,有8個法案因為與其他法案內容相似而被廢棄。剩下的17個(56.7%)法案在提交到常人委員會後已經滯留了近2年。

同壹期間,已向倫理特別委員會提交的33各有關國會議員處罰的懲戒案、資格審查案中,有32個未能通過正式會議。其中壹個被撤回。可以說議員們根本沒有制裁違法行為的意誌。

不能認為保障國會議員立法活動的制度也是壹種特權。但是不出席正式會議或常任委員會的議員也能領取所有工資卻是不應該的現象,這與外國議會也有很大差距。比利時議會對不參加正式會議表決的議員會收取罰款,如果經常缺席,就會削減工資的40%。

“正確社會”政治室長李玉男表示:“國會議員放棄特權的相關法案處理率低是不僅是因為其他議員和朝野領導部的漠不關心,還因為是缺乏對放棄特權的真誠性”,“只在選舉時高呼特權的行為將得不到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