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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州地方檢察院院長金秀昶如果沒有做錯,為什麽隱瞞了身份?

濟州地方檢察院院長金秀昶如果沒有做錯,為什麽隱瞞了身份?

Posted August. 18, 2014 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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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州地方檢察院院長金秀昶12日晚上涉嫌在濟州市中央路濟州消防暑附近的面食店拿出自己的生殖器進行淫亂行為,被警方逮捕後接受了調查。金院長在接受警方調查的時候為了隱瞞身份,說出了自己弟弟的名字。調查指紋後冒充他人的事情被曝光,之後他說出了自己真實的名字,但是沒有說出自己的身份。金院長還否認了嫌疑。金院長如果沒有做錯,那麽在警方查出之前為什麽沒有標明身份?這也是壹件非常令人費解的事情。

金院長主張自己的穿著與進行淫亂行為的人相似,因此警察誤以為自己是嫌疑人。報警的女高中生指出金院長是進行淫亂行為的人,但是這也還不能斷定。該女高中生只是說了“長相、服裝相似”。警察正在分析面食店附近的監控錄像,但是因為畫面不清晰,還需要進行更精確地分析,查明金院長是不是進行淫亂行為的人。

不管他是不是嫌疑人,他在警察廳的行動卻是有問題。在調查過程中說出弟弟的名字是妨礙調查的行為,在美國等發達國家,這相當於是重犯罪。他好像考慮到了警察和檢察之間的矛盾,解釋說:“我是怕拖累檢察組織”。但是如果嫌疑內容並不屬實,也沒有什麽可拖累的。相反,隱瞞身份會讓人懷疑是不是有些不光彩的事情。檢方派遣監察本部長到濟州調查該事情。但是這是由警方正在調查的事件,因此檢方的監察應該警方調查結束後進行。

如果擔任檢察官長達21年的高層幹部因為誤會而被逮捕的話,本應該表明自己的身份。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孤陋寡聞,至今還沒聽說過檢察官被警方拘留11小時候被釋放的事情,更別說是檢察院長。據說他當時也沒有喝酒。對於金院長的嫌疑,應該進行公證、透明的調查。法務部和檢方應該先讓他離開濟州地方檢察院院長職位,確保對金院長的調查可以順利進行。警察接受濟州地方法院的調查指揮,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他仍然擔任濟州地方檢察院院長的話,有可能會影響調查,而且不管出來什麽樣的調查結果,國民都不會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