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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獲得“榮譽制服獎”的海警們

Posted May. 28, 2014 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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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川海警天海派出所的警衛全順烈(43歲)去年1月份獲得了東亞日報和頻道A頒發了第2屆榮譽制服獎大獎。他是海上特殊機動隊的高速艇艇長,曾灌制了26艘非法捕魚的中國漁船。因為中國船員會揮動兇器、在瓦斯桶上點火後扔過來,進行激烈的反抗,他需要冒著生命的危險。

全警衛在頒獎典禮上表示:“妻子和兩個女兒非常驕傲,因為我是海洋警察。”他將3000萬韓元的獎金全部捐出,用於殉職同事家人的慰問金、獎學金、貧困鄰居幫助金。

為了追究歲月號事故的責任,樸槿惠總統表示“經過苦心考慮,決定解散海警”後,記者想到了全警衛。海警成了國民公敵的最近,他過得怎麽樣?

24日好不容易與全警衛通電話,他對海警未能就出壹名船內乘客的事情表示了心痛。“初期應對存在不足之處。海警家人也在說‘初期應對不當’。但是,也想到了任何人去了也都是壹樣的。”

他好像萎縮了不少。“今天出去巡邏的時候,路過的人拉下車窗,用手指著說‘妳,海警!’。接到報警後出動現場的話,甚至會有人抗議說‘海警來幹什麽’。職員們的自豪感幾經跌到谷底了。家人們很難對別人說‘我的丈夫是海警’。” 

他還小心地提到了投入到搜救工作中的同事。“他們真的是冒著生命危險進入海裏的。他們竭盡全力到最後。幾天前與同事通過電話,他無法用語言來表達,只是硬咽著。”他還表示了對解散海警措施的遺憾。“我以為海警是我的天職……如果海警沒了……我還會繼續工作,但是可能不能再感覺到穿制服的自豪感了……” 

對於未能救出304名死亡者、失蹤者的情況,感到負罪感最深的人可能就是被輿論指責的海警。而且海警組織也要被解散了,他們會感到自愧感。不能盲目地指責海警。這是我們社會的弊端造成的慘劇。青瓦臺和政府、國會、媒體等運轉大韓民國的所有人都是有罪的。應該在無辜的受害者前面進行懺悔、贖罪的主體們應該承認錯誤,而不是把海警當成替罪羊,回避責任。

應該嚴正地追究海警的無能及錯誤,但是其次應該是讓國家對海上安全負責。樸總統的解決方案是解散海警,將救助領域和警備領域轉移到新設的國家安全處、將調查及情報功能轉移到警察廳,這真的是最好的解決方法嗎?這些有必要在國會上進行深刻的討論。這是不經過公論化過程,由總統下達了決定,因此朝野應該聚在壹起,聽取專家的意見,樹立國民能接納的對策。

在過去的3年裏當了榮譽制服獎評審員的作者明白了軍隊、警察、消防員等穿著制服的公務員(MIU)並不是所有人都能當的。如果沒有為國家及國民獻身的驕傲、使命感,不能擔任為了救別人而冒生命危險的工作。

該獎的歷代獲獎者中,還有兩名海洋警察。獲得第壹屆優秀獎的樸成龍警衛(西海地方廳)在乘坐高速艇履行管制任務的時候腰椎破裂,最近接受了手術。獲得第三屆優秀獎的木浦海警崔維蘭警察在歲月號事件以後變得更忙。這些人都將2000萬韓元的獎金捐贈。應該記住,還有這樣的海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