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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人如何看待歲月號事故

Posted April. 21, 2014 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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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次接到歲月號事故消息是在美國東北部羅德島進行采訪的時候。15日(當地時間)聽到多數高中生乘坐的船發生沈船事故的驚人消息後,作者來到了酒店大廳,幾名美國人正在看電視上的CNN報道。其中壹名中年女性挨著自己的丈夫,用手捂住了嘴,表情非常哀痛,如同自己的孩子乘坐在船上。

之後美國媒體接連幾日主要報道了歲月號沈船事故相關國際消息。《紐約時報》(NYT)在周六(19日)的第壹面題目的下面刊登了在這次事故中失去家人的壹名老人的大型照片。CNN實況轉播了在珍島當地進行搜救工作,壹整天都作為第壹新聞,報道了馬來西亞失蹤飛機(航班號MH370)的搜索工作及烏克蘭事態、歲月號沈船事故。

扔下遊船,先獨自逃生的船長李俊錫(69歲)等3名船員被拘留的消息傳來後,美國媒體及西方人對此持有兩種觀點。壹方持有“應該受到保護的青少年和應該保護青少年的大人”的觀點,另壹方則認為這是船長等船員未遵守國家法律的典型的落後國家型事故。

聯合國朝鮮人權調查委員會(COI)委員長邁克爾‧可比17日在紐約曼哈頓聯合國本部召開的非公開朝鮮人權會議上對歲月好沈船事故的犧牲者及家屬表達了哀悼和慰問。參會者們說,他說了:“希望我做的事情能有助於打造犧牲的青少年們所期望的世界。”

CNN新聞主播們強調:“船員根學生們說‘不要離開原位’,但是自己卻逃離了船。”他們將歲月號船長和船員們與102年前英國泰坦尼克沈船當時幫助乘客逃生後與船壹起沈入大海的船長愛德華‧斯密斯進行了比較,認為歲月號的船長及船員們如同在2012年把乘客留在險地、獨自逃生的意大利科斯塔剛果迪亞號船長。

出現在電視上的海事法專家們壹致指責說,船長和專員們違背了國際法規定的保護乘客的義務。這些人提到了“海上人命安全公約(SOLAS)”等國際公約,表示歲月號船長和船員們沒有盡到充分進行緊急境況應對訓練、利用適當的裝備保護乘客生命的理所當然的義務。美國人尤其強調了應改受到保護的青少年的權利,要求違背約定及合約的對方付出嚴重的代價。

美國人認為,這次事件不應該發生在世界經濟低10名的“先進大韓民國”。因此當地僑民們壹致表示了擔憂,擔心歌手“鳥叔”建起的對韓流的友好印象、美國人對樸槿惠總統“統壹大發論”(接納朝鮮)的好評都因為這件事情而成為泡影。

再加上事故整理過程中,政府的無能及失策也被接連顯露出來,這次的事故成了重新評價大韓民國國家能力的考驗。《華爾街時報》(WSJ)18日報道說:“韓國的危機管理能力面臨著考驗。”我們應該盡全力搜救生存者,為了不再發生這樣的不幸事件,齊心協力找出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