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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長“屁股疼所以逃出來了”的無力辯解

Posted April. 21, 2014 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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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月號沈船事故中,扔下乘客先逃走的船長和船員們,在被救援之後隱藏身份,此事得到證實。他們在海警的調查中說“因為屁股疼先逃出去了”以及在錯過最佳營救期的傳喚書上拒絕簽字的無賴行為。

根據東亞日報采訪小組制定的截止到16日下午7時“第壹次獲救者名單”,與歲月號船員名單對比,結果李俊錫船長(69歲.拘留)和11名乘務員,全部由船員變成了壹般人或者是不詳。第壹次獲救者名單是由海警和軍方有關人士,16日前往全南珍島郡彭木港,詢問了獲救者姓名和職業制成的。

在歲月號中獲救的18名乘務員,這個名單中包含了13名。其中只有孫某等5人在職業壹欄中是“船員” 。其他的8人中,船長李某和輪機長樸某(48歲)等3人記錄為壹般人,掌舵手吳某(58歲)等5人職業壹欄空缺。

當時制作獲救者名單時海警對是否是船員身份格外註重,甚至把菲律賓的歌手E(45歲)都寫成了“船員”身份。船長李某等8人,拋棄了乘客和船先逃跑,他們有為了此事不曝光而故意隱藏身份的嫌疑。海警相關人士稱“如果本人承認是船員,名單中不會出現這樣的遺漏”。

船長李某和船員們,在海警的調查中,反復那些荒唐的陳述和主張。根據檢警聯合搜查本部的消息,李某等10名歲月號的船員們,在大部分乘客都被困在船中危機的情況下,乘坐第壹艘搜救船脫離危險。關於沒盡到在船內指揮義務而先逃跑的理由,李某說道“我也是(屁股)太難受了,所以跳了出來。正好這時候搜救船過來了,搜救隊員說‘快上船’,只是按照他的話去做而已,而不是扔給乘客”。

沈船時指揮船舶的3等航海師樸某(26歲.女)陳述道“按照教科書中的去做,健壯的男人(船內)都很難堅持的情況下,我也無能為力”。 當警方對舵手吳某針對失職錯過“最佳營救期”等信息進行調查時,吳某還曾壹度拒絕在審訊書上簽字。根據海警的介紹吳某18日下午1點開始為時1個半小時左右在木浦韓國醫院病房中,作為相關證人接受調查後“對偵查過程中有異議的部分”的地方,開始密密地寫下“我逃脫登上救援船後,在歲月號周邊巡回,開展救援工作,代替海警直接把船玻璃打開救人”等內容。吳某壹直寫到調查報告的背面,警察說“與調查無關的內容不要寫”,並催促他簽字,但吳某拒絕按手印。結果吳某在19日被海警傳喚,重新做調查後才摁了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