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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國任何地方都可以建立醫院及醫療酒店

在全國任何地方都可以建立醫院及醫療酒店

Posted February. 06, 2014 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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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決定取消醫療酒店(與醫療機關相連接的酒店)要設立在醫院1公裏以內的限制。隨之,各醫療機關可以不受距離限制,在大韓民國全地區設立醫療酒店。

5日根據保健福利部、文化體育觀光部的介紹,包括上述內容的觀光振興法實行令修改案2月在國務會議上通過了審議、表決,最早可從3月1日起開始實行。

政府為了激活醫療觀光,從去年5月開始準備了允許醫療機關經營住宿業的醫療酒店項目。但是因為設立要求太高,受到了醫療行業的“虛有其表”的評價。為了讓醫療酒店對醫療觀光做出實際貢獻,這次的修改案大幅度緩解了有關醫療酒店的主要條件。

醫療酒店設立者的資格要求也將得到緩解。去年5月發表的立法預告案中,將醫療酒店設立資格限制在每年診療了3000名以上外國人(壹個人診療兩次時,可以被認為是2名患者數)的醫療機關或每年向韓國引進1000多名外國患者的醫療觀光行業從事者。但是在這次的修改案中,在首爾以外的地區,將資格條件降低到了1000名以上外國人訪問的醫院、引進500名以上患者的從事者。

為了實現醫療觀光這壹目的,還會實行醫療酒店的外國人患者義務比例限制。之前的規定是在全體住宿遊客中,外國人比例要超過50%。但是有很多意見表示,隨著國際經濟情況的變動,醫療遊客的數量具有流動性,因此50%的限制有點過高。根據這些意見,在修改案中決定用房間數控制外國人比例,而不是患者數。在全體房間數中,供韓國人使用的房間不超過40%即可。即,在擁有100個房間的醫療酒店裏只有50個房間有客人下榻時候,韓國人可以占40個客房、外國人占10個客房。

政府期待這些醫療酒店限制緩解可以起到醫療觀光市場的引爆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