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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著的?相當的?…“模糊的法令”讓企業感到不安

顯著的?相當的?…“模糊的法令”讓企業感到不安

Posted September. 03, 2013 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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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實現2700億韓元左右銷售額的中堅企業A公司的經營團最近因爲禁止集中供貨的條款感到了混亂。該公司爲了降低切削工具的制造原價、讓銷售變得更靈活,在國內建立了17個子公司,因此擔心有可能會成爲規制對象。

“原來的公正交易法中規定‘不能以顯著有利的條件進行交易’,這次修改法律後變更爲‘相當有利的’。根本沒法知道這兩個到底有什麽差別,所以只能感到不安。”

A公司的專務B某表示:“最終就不是強化了執行解釋法律、執行法律的公務員的權限嗎”,“只想到應該多給擔當公務員行賄。”

企業們對有可能任意解釋的法律條款感到了困難。尤其進入今年以來,通過國會的經濟民主化相關法案都呈現出了用“顯著的”、“相當的”、“不正當的”等模糊的文句爲依據強化企業規制的傾向。因此很多人擔心企業的苦衷會加深。

東亞日報與全國經濟人聯合會壹同分析了有可能對企業經營産生大型影響的法律和施行令,結果發現各法律中存在數十個到144個的模糊用詞。分析以獨占規制及公正交易相關法律(公正交易法)、法人稅法、征稅特例限制法、勞動基准法及其施行令。

公正交易法(以下包括施行令)中的“不正當“顯著”、“相當”等模糊的用詞共達到了144個。工作基准法中有13個、法人稅法中有27個、征稅特例限制法中有11個模糊的用詞。

經濟界認爲,這些模糊的用詞可以讓公務員任意進行解釋或濫用裁量權,讓公司的經營變得困難。即,對同樣的事件可以出現不同的處分,還有可能引發不必要的訴訟,因此會提高經營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