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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法庭上的李在賢會長逃避法律的經營

Posted July. 03, 2013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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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集團的李在賢會長,于前天晚上被拘捕。在樸槿惠政府時期,大企業會長被拘捕屬于首次。李會長涉嫌貪汙和犢職、逃稅漏稅。

他誇大管理人員的福利費私吞了600億韓元,還謊稱把工資開給了並沒有在印度尼西亞法人等工作的管理人員,把騙來的錢換成了秘密資金。他涉嫌在逃稅避難所裏建立了外殼公司後逃稅了600億所得稅,托名買賣了海外美術作品,並把財産轉移到海外。利用未公開情報的股份投資和走政官‧界後門的疑惑也正繼續進行調查。

李會長在1995年把三星集團分離出來的第壹制糖的1兆7000億韓元的銷售額,培養成33兆韓元的銷售額的財界第14位的集團。在外形上成長的反面,他轉移了公司資金而填滿了自己的個人腰包裏。在逃稅避難所立建立外殼公司後組成秘密資金的域外逃稅,是今年國稅廳重點推進的4大重點課題之壹。

外彙危機後,政府爲提高企業的透明性,組織總裁的專橫而退出了各種制度性裝置。但在這次的搜查當中,還是被查到了大企業會長仍淩駕在股東上方的事實。大企業的失敗沒有在壹個企業的失敗上停住腳步,而對國家經濟造成致命的打擊。韓國企業在海外受過低評價的‘打著’現象,也不相關與大企業企業主的不透明的經營和專橫。大企業會長的犯罪行爲對國際信任度也産生否定性的影響。

如今,大企業的企業主們就該從過去的管理中逃出來,遵守國際標准。從漢化集團會長金升淵和SK集團會長崔泰源的事情上也能看出,法院也對此判嚴重的處罰。如今,法院不理會企業主被拘捕就減少投資、經營不善的主張。韓國企業需要多壹點用心培養專業經營者。

預計李會長的嫌疑壹旦在法院得到承認,就免不了重刑。在1日起施行的新逃稅犯罪量刑標准裏,逃稅漏稅額超過200億韓元時,將判爲有期徒刑5~9年。李會長的估計逃稅額達到500~600億韓元。可見李會長會動員能幹的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在法庭上展開激烈的爭鬥,但最近法院對大企業的犯罪采取細致追問、強硬處罰的態度。當然,法院也不能乘著經濟民主化的時流而對企業人施加無法承受程度的抽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