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防止在國會發生扭打現象而制造的國會法修改案(又稱國會先進化法案)在通過一年後又要在國會進行修改。為了遵守預算案法定處理日期而制造的“國會本會議預算案自動提交”制度在施行之前就根據朝野協議,推遲了一年,因此很多人擔心今年的預算案也會出現推遲處理的現象。
根據東亞日報28日收到的“國會法部分修改法律案”,規定將新年預算案和預算附屬法案自動提交到本會議的國會法附則的實行時期從“2013年5月30日”變更到了“2014年5月30日”。國會運營委員會在29日召開全體會議,處理上述內容的國會法修改案,最早可以下個月3日或6日在本會議通過。
當初朝野決在去年5月份修改國會法的時候決定,預算案在憲法議決期限(12月2日)的48小時之前(11月30日)未能完成審查的話會在第二天(12月1日)自動提交到本會議。因為朝野的極限對峙,預算案自2003以來一直超過了處理時限,因此才決定用法律賦予強制性。
但是在這次4月臨時國會上,國家財政法修改案等未能及時得到處理,事情就出現了變故。國會在去年修改國會法的時候將預算案和附屬法案的自動提交實行日期規定為是2013年5月30日,當時作為附帶條件,還決定將政府預算案提交時期比現行的日期(會計年度開始的90天之前,即10月2日)提前。但是本次未能滿足該附帶條件。
相關常任委員會--國會計劃財政委員會22日在全體會議上表決了將政府預算案的提交時限從提交2015年預算案的2014年開始,在3年的時間的每年提前10天的國家財政法修改案。之前朝野議員們還提交了國家財政法和社會基礎設施民間投資法修改案,其內容是將政府預算案提交日期從現有的會計年度開始前90天,提前到前120天。
高成昊 sungho@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