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法律還是判決都要與正義一致。在美國,表示聯邦大法官的“Justice”與表示正義的詞相同。德語裏法律叫作“Recht”。也可以解釋為正義。那麽,不得不提出疑問,不符合正義的法律與判決是否要遵守。跟法律具有相同效力的維新時期的緊急措施一個個都被看做違反憲法,而我們卻只能眼睜睜地看著大法院根據那些緊急措施所作出的被顛倒的判決。這不是輕易說出“不好的法律也是法律”,“不好的終審也是終審”的時代。
▷前天,盧喜燦進步正義黨國會議員因為違反通信秘密保護法而被大法院判處有罪,失去了議員一職。盧議員上傳了7名高位檢察官利用原國家安全企劃部(現國家情報院)8年前的竊聽的記錄,2005年從三星集團收受賄賂的人員名單。即使竊聽記錄與事實符合,在沒有其他證據的情況下,偵查機關也不能將其看做是事實。因此,對揭發出收受賄賂檢察官沒有采取有效偵查,他們最終沒有被起訴。反而,報道相關事實的MBC李相虎記者(15日被解雇),月刊朝鮮的金演光總編(現任國會議長秘書室長)等媒體人和盧議員被起訴,得到處罰。
▷盧議員申辯說,為了公益揭露的,應該當做是例外。他在進步陣營內反對從北主義,被評價為發出新聲音的政治人,因此表示呼應的聲音也高。但是為了公益,竊聽也沒關系的話,相比記者的正常采訪,更有可能陷入“竊聽采訪”的誘惑當中,那麽政府就要跟企業圍繞竊聽展開艱難鬥爭了。某些人單方面的話被原樣報道後,可能讓對方遭受誣陷冤枉。因此,通信秘密保護法禁止竊聽,將竊聽內容公開也被禁止。大法院的立場是,除了大眾關心的事項,都不看作是例外。
▷盧議員失去議員一職,將會使得4月份舉行的再·補選更加熱鬧。新國家黨李在均議員(釜山影島)也在同一天被大法院判處繳納選舉事務場的100萬韓元的罰款,喪失了議員一職。新國家黨金根泰(忠南青陽扶余),沈學鳳(慶北龜尾甲),無黨派金亨泰(慶北浦項南-郁陵)也在二審被判當選無效,正在等菜大法院的終審判決。再·不選當中,安哲秀前總統候選人的參選可能性也被提出。新國家黨金武星前院內代表宣言在釜山影島再次參選。盧議員的選區首爾蘆原區將是樸槿惠政府上臺後首次在首都圈內展開的對決,有可能是一場精彩的勝負對決。
評論員:宋平仁pisong@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