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在明政府上臺後提名第二個國務總理候選人之際,有的部門至今沒有迎來一名負責人。那就是警察廳和檢察廳。海洋警察廳也因去年12月海警殉職事件的影響,自時任廳長金容鎮辭職後,已經連續6個月處於首長空缺狀態。再加上最近消防廳前廳長金承龍在青瓦臺監察3周後被免職,時隔3個月再次回到了代理廳長的體制。
負責民生、治安、災害災難應對等的核心機關警察、消防、海警、檢察、山林廳中,目前有廳長工作的只有山林廳。而在今年2月,時任森林廳廳長金仁浩因酒後駕駛不光彩地卸任後,首次出現了負責民生、治安的5個廳廳長同時空缺的事態。
最嚴重的地方是警察廳。警察廳因涉嫌參與12月3日戒嚴,在2024年12月前廳長趙志浩被彈劾停職後,至今已連續1年零6個月維持代理體制。
考慮到檢警調查權調整後警察處於調查工作的中心,警察廳長的長期空缺不僅對組織內部,也會對民生治安及各種調查產生影響。由於沒有組織領導,14萬名警察組織的綱紀鬆懈已經達到非常嚴重的水平。5月21日在大田,現任警衛因酒後駕駛被揭發而遭解職;11日在慶南昌原,護送中的非法滯留外國人解開一隻手銬後逃走。此前,因江南警察署涉嫌平息調查等原因,代理廳長柳在成甚至下達了叮囑公職綱紀的指示,但都沒有用。
調查也是如此。從去年12月開始的圍繞無黨派議員金炳基的各種疑惑調查,已過兩個季節一直沒有進展,警方對Hybe董事長房時赫申請的拘捕令兩度被駁回,難道真的能夠認爲與領導崗位長期空缺毫無關係嗎?
此外,警察調查的控制塔——國家調查本部也即將進入代理體制。因爲本部長樸星柱將在本月末年屆退休。
調查的另一個主體——檢察機關也是如此。尹錫悅政府時期任命的前檢察總長沈雨廷去年7月辭職後,檢察總長的職位已空缺300多天。對此,檢察機關內部也有人表示:“這意味着,在9月廢除檢察廳之前,檢察總長職位將乾脆一空到底了。”
暫且不論政治意圖,首先檢察機關和警察首長空缺必然會對10月重大犯罪調查廳的出臺產生影響。因爲,在重罪調查廳和公訴廳成立的過程中,包括人力移動在內的調查機關之間的整理,即使各機關都有負責人,也是一項艱難的工作。
再加上夏季即將到來,各種災害災難應對需求增多,消防廳長和海警廳長的位置也不能長時間空着。因爲,當然要追究個人過失的責任,但組織的快速收拾和應對能力的構建是兩碼事。
李在明總統8日在就任一週年記者會紀念講話中提出4項國政課題。他就第四個課題表示:“作爲挽救國民生命的政府,將盡全力守護全體國民的生命和正常的生活。將在包括金融、福利、勞動、醫療、治安、災害應對在內的整個國政領域,構建把國民的生命和安全放在首位的體系。”即便是爲了讓總統如此強烈的意志抵達負責生命和安全的部門,也要儘快消除廳長大規模空缺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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