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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國會應組成改憲特委開展正規討論

【社論】國會應組成改憲特委開展正規討論

Posted February. 08, 2013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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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政黨高層通過本報表示“新政府上任後,將公開討論改憲”後,對改憲表示有共鳴的聲音很高。新國家黨議員李在五在推特(twitter)寫到,“新政府的任期開始後,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有關改憲的討論很難形成,因此過了春節後將會組織分權型改憲促進國會議員聚會”。民主黨黨內代表樸起春在國會總會的交涉團體代表演說中說,“政治改革的核心是分散帝王式總統權限”,他還提議,“為了實現新政治,應當設立國會改憲特委,著手就改憲開展正規討論”。

改憲的必要性通過很多渠道已經提出,在政治圈內也形成了相當規模的共鳴。只不過改憲的提出被指是政略或者沒有找到合適的時機而沒有得到正規的討論。盧武鉉總統在任期末提出的,只是改變權利構造的單一改憲提議被指存在想改變2007年大選局勢的意圖。李明博總統在內的大國家黨內親李系提出的改憲提議被解釋成要動搖樸槿惠一方,而沒有得到支持。改憲的內容固然重要,但是提出的時機與意圖也是相當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得到國民充分的共鳴才有可行。

大選結束後,新政府上任前,提出改憲,時機恰到好處。新當選總統的樸槿惠在大選期間也提出過攻略,“當選總統後,將針對總統任期4年制和加強國民生存基本權益在內的多個方案進行充分討論,得到國民的共鳴,而後促進改憲”。改憲既然已經提出,那就不應該眾口難防地議論紛紛,而是執政黨與在野黨通過協議在國會組成改憲特委,開展正規討論才是可取的。改憲只有在新政府上任初期才有可能實現。回顧過往,總統任期過了一半,出現有力大選候補人員,才提出改憲已是不可實現的。

現行憲法是1987年民主化的產物,旨在防止獨裁權利的長期執政而設立的。總統任期5年制就是代表性例子。26年的歲月,通過兩次政權交替充分實現了起初的目標,卻也出現了帝王式權利集中和不能對現任總統的國政隨行問責的弊端。通過改憲,實施總統任期四年制,分權型總統制,兩元政府制,內閣責任制等改變權利結構的意見也是基於上述弊端而提出的。大選,總選,地方選舉的周期各不相同,頻繁的選舉導致的政治,經濟浪費也是重要原因。如果能夠克服上述問題,那改憲就沒有反對的理由了。

憲法是國家的基礎。不能頻繁更換,也不能因為太過陳舊不能正確反映時代精神,這也是不可取的。既然已經提出要討論改憲,那麽不僅要改變權利結構,更應該提出符合21世紀的時代精神的,要放眼國家百年大計。也應該考慮半島統一。期望執政黨與在野黨充分研究什麽是符合我們實情的憲法,給國民提出具體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