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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委:“要消除產假者獎金削減”

Posted January. 01, 2013 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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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使用產假的教師削減成果獎金的現行教育科學部方針,國家人權委員會作出了“歧視”判斷。人權委12月31日勸告說:“要改善‘教育公務員成果獎金支付方針’,在教師成果評價工作日中包括產假和哺乳時間。”根據人權委的介紹,小學、中學、高中共1萬1883個學校中有499個學校(約4%)對使用產假的教員削減了獎金。2011年A小學給使用90天產假的B教師(女,33歲)最低等級的獎金。因為沒有將產假包括在工作日當中,而是包括在了削減項目—休假上。人權委表示:“產假或哺乳時間只能由分娩女性本人使用,但是對其期間或時間沒有選擇的余地,因此要有社會性的認可和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