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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S雪滾球“人肉怪論”

Posted September. 18, 2012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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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人肉,用途不明。”

今年4月份,犯人吳原春在回家途中強姦並掐死一名28歲的女性。6月份,法院在京畿道水原市一審判決中,將其判為死刑。死者家屬及部分線民主張“他的目的在於得到人肉”。

吳原春事件發生後,SNS開始瘋傳“中國把10月10日稱為‘雙十日’,並在當天吃人肉。”“中國高層官僚為吃人肉專程來韓國”等怪論。這些奇談怪論像滾雪球,變得越來越不可理喻。

○ 吳原春犯罪目的是“吃人肉”?

法院在一審中判決,“吳原春在犯罪過程‘享用’淫亂物,並刪除了犯罪前兩個月的通話記錄。目前很難確定其犯罪目的。”他曾用所掙的每月做1~2次 “性買賣”,卻還能在4、5年的時間內往家寄送了5500萬韓元。這一點引起媒體注意,被懷疑是否進行了人肉交易。

吳某在13日進行的抗訴決議審判中予以強烈否認,稱自己被冤枉了。他說:“我之所以刪除通話清單是因為其中有些內容涉及性買賣,唯恐朋友看不起我。至於5500萬韓元是與父親辛勤勞動得來的。”

吳原春的部分說法得到警方證實。吳原春犯罪現場發現的“骨頭碎片”被證實為是“雞骨頭”。其後,其他的骨頭碎片也被證實是動物骨頭。

警方針對SNS廣為傳播的“吳原春犯罪現場附近發現200多名女性被賣到人肉市場”的怪論,表示:“吳某經過的地方未歸家的150名女性還依然活著,並證實與案件無關。”

○“強勢”怪論

然而,怪論的勢頭只增不減。這是因為此案件還有太多未解決的問題。

7月份,頻道7播放“論述-吳原春犯罪目的”,以解決吳原春事件的疑點。頻道A主張,吳原春犯罪現場附近約40m處攝像頭發現一名女性,或許是案件共犯。

對此,警方解釋稱:“攝像頭出現的女人與案件無關。而且,由於是夜間很難辨認此女性的身份。”

有些線民指出:“如果每月工作25天,工作10個月便能掙2000萬韓元。他每月做‘性買賣’後還有錢往家匯1000萬韓元,給自己留700萬韓元的零花錢,確實可疑。”警方稱:“我們已確認了吳某的帳戶。而且,若進行‘人肉買賣’需要存在冰箱,而不是洗衣機。”然而,警方並未對吳某把人肉分稱365塊而裝入塑膠口袋的事情做出任何解釋。

總之,事情已被證實是“怪論”。但由於“365個塑膠袋的理由”以及“攝像頭女性的身份”還未得到確認,其疑惑或許還會持續。

○惡性犯罪日常化 時代的自畫像

分析指出,隨著政治、經濟、社會等不安因素的增加,人們更傾向於依賴“怪論”,以緩解心中的不安。這就是為什麼吳原春事件後“消極怪論”增加的原因。

首爾大學心理學教授郭金珠稱:“近日,隨著SNS的普及,怪論的傳播速度變得更快,其範圍更廣。我們應通過對資訊傳達者問責等方式,減少為避免其擴散所需的社會資金。”

警方有關人員稱:“如果有事實依據,警方肯定會在第一時間進行調查。互聯網上的‘怪論’只是‘怪論’,毫無根據。我們要明白散發‘不確定”資訊也屬於犯罪,應時刻注意。



朴承憲 許東日 hparks@donga.com do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