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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導彈射程的國際政治

Posted September. 06, 201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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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彈是爲了打擊目標,裝載彈頭的飛行體。裝載核炸彈或生化學武器的導彈是最強大的大量殺傷武器。但是實際上沒有存在限制導彈擴散的國際規範。經曆冷戰期間時美國和蘇聯開發的彈道導彈技術急速擴散到了全世界。伊朗和伊拉克向對象國家發射了很多飛毛腿導彈。以美國爲中心的主要7個國家(G7)拿出的最初的結果産物就是1987年的導彈技術控制體系(MTCR)。

▷MTCR控制著射程300公裏以上、承載重量500公斤以上的導彈成品及部件、相關部件和技術的轉移。但這只是自律性的履行,並不是強制性的規範。不是會員國家的話沒有防止擴散義務。在2001年3月加入的韓國雖然受到MTCR的控制,但是朝鮮卻不守約束。韓國在1979年通過與美國的另行協商,達成了將射程限制在180公裏的協議,在2001年與美國的第壹次修改協商中將射程增加爲300公裏。但是彈頭的重量在33年間沒有發生變化。500公斤以下不能裝載核彈頭。

▷去年開始的韓國與美國的第二次修改協商預計會在今年10月份達成最終協議。美國沒有理由害怕同盟國韓國擁有的導彈。朝鮮已經實戰安排了射程3000公裏以上的彈道導彈舞水端號,試驗發射射程在6700公裏、彈頭重量達650—1000公斤的大浦洞2號導彈。要想糾正南北之間嚴重的導彈能力不均衡,最少射程要達到800公裏。但是延長射程的話部分地區進入射程圈的中國和日本對此並不高興。

▷根據未確認報的道說,日本已經向美國傳達了反對韓國導彈能力增強的立場。如果屬實,這是在阻礙韓國正在進行的最低限度的安保自救努力。日本已經保有可以以韓國全部地區爲射程圈的洲際彈道導彈(ICBM)開發技術,只要下決心就能開發核武器。雖然能敵對國家朝鮮的遠程導彈試驗發射表現敏感可以給予理解,但是幹預韓國的導彈最少射程距離延長就是接近外交挑釁的行爲。

評論員 河泰元 triplet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