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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非法使用卡通形象,有義務遵守知識財產權”

“朝鮮非法使用卡通形象,有義務遵守知識財產權”

Posted July. 13, 2012 04:16   

11日,針對朝鮮非法使用美國卡通形象的事宜,美國國務部表示“朝鮮作為國際社會的一份子,有義務遵守知識財產權。”

國務院發言人派翠克在會議中說道,“美國非常重視知識財產權”。但是,派翠克顧慮到美朝之間並未存在雙邊關係,表示“這件事遇到朝鮮,就變得有些棘手”。“美國政府認為不僅要滿足居民(人權等),更需要處理‘廣泛領域’的問題。當然,涉及到法律的問題應該和迪士尼商議。”

7日,朝鮮金正恩勞動党第一秘書參觀了牡丹峰樂隊的演出,如米老鼠、維尼熊等卡通形象出現在演出舞臺上。然而對此,迪士尼官方卻並不知情。



趙崇浩 shcho@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