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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未婚有子與出生率

Posted November. 18, 2011 03:03   

據統計,韓國的出生率僅為1.23名,在世界上的222個國家中名列第217。家境困難的年輕人成了“三拋(拋棄戀愛、結婚、生育)一代”,成功就業的女性們因精力和育兒的負擔成了“非晚(非婚或晚婚)一代”。韓國開發研究院(KDI)在最近公佈的報告書中指出,對同居和未婚先有子的情況引起了社會偏見,並認為這是低生育率的主要原因。日本、臺灣、新加坡、香港等與韓國的出生率都是末尾,這是儒教文化圈國家們的共同現象。

▷在歐洲隨著女性的學歷和就業率的提高,非婚和晚婚也在逐漸增加,但生育率並未銳減。出現獨身同居等多樣的家族,並重新確立男女間的性作用的話,就算是非婚姻狀態下也能完成自然分娩。但是亞洲國家還存在未婚有子是不道德的傳統價值觀。生育率在1.7名以上的歐洲國家的婚外生育比重達到40% ~ 60%,但韓國等亞洲國家的比重還不到2%。

▷法國的未婚有子比重達到50%以上之後,2006年就廢除了未婚有子的法律規定。無論是夫婦還是同居情侶,只按子女數發放嬰幼兒家庭津貼。每月會給沒有收入的未婚媽媽支付120萬韓元左右。歐洲的出生率從20世紀90年代的1.63名上升到1.96名,現在已占第1位的寶座。韓國每月給25歲以下的未婚媽媽支付10萬韓元的撫養費和2萬4000韓元醫療費。

▷2009年總統諮詢未來企劃委員會提議:“支持未婚媽媽等傳統結婚制度之外的多樣的家庭形態,來提高出生率”,但引起了社會偏見。當然不能為了提高生育率,獎勵同居和婚外戀的生育,要讓所有孩子在祝福中出生並在社會的保護下成長。家庭形態不能成為歧視和不利的藉口。家庭雖然是‘命運’,但是是可以“選擇”的。嚴實的血緣關係並不是幸福家族的前提。出現了“今天我的孩子和你的孩子吵架了,但是我們的孩子勸架了”這樣對話的家庭。並不是因家庭組成了愛,要用愛組成家庭。

評論員 李亨三 han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