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國家黨和民主黨正紛紛開始進行推舉改革。14日由初再選議員出席的大國家黨推舉改革特別委員會上,開展了激烈的討論會,並收斂有關推舉改革的意見。特別委員會正磋商把國民參與競選比率分為“大議員20%、普通黨員30%、國民30%、輿論調查20%”的方案。民主黨改革特別委員會排除輿論調查競選的同時,正籌備以國民競選選拔總統選舉(100%國民競選)、國會議員(國民+黨員競選)候選人的方案。
不過執政黨和在野黨只是磋商推舉方式而已,沒有關注推出符合國民需求和時代變化的政治新人的改革。只改變候選人選拔方式不可能實現推舉改革。國民多種多樣的利害關係通過政黨被收斂、集約。政黨法第二條規定政黨是“推舉或支持公職選舉的候選人,以參與國民的政治決議形成為目的的國民自發性組織。”只有履行這一功能,才能說是名副其實的國民政黨。
推舉改革應該先從打破黨內蔓延的系派別既定權利開始。2008年第18代總選推舉時,大國家黨和民主黨啟動佈置外部人士的推舉審查委員會並大力宣傳推舉改革,但各系派卻公然開展了討價還價活動。正磋商推舉改革的大國家党周圍有傳聞說,大選候選人競選來臨的此時,很難動現任議員的推舉既定權利。明年總選推舉要是變成親李、親樸派的分攤,那麼和三金(金泳三、金大中、金鐘泌)的家臣政治、系派政治沒什麼差別。
不僅變更政治圈的推舉方式,還應該考慮更新政治環境的方案。要是解開社會各領域有資質的人才忌諱加入政治圈,就能得出解決方法。只有洗刷“政治人士是舊態的典型”這一負面形象、提高政治人士的資質,才能刺激嶄新人才進軍政治圈。要想這樣,就需要果斷打破現有政治圈的既定權利聯合等推舉結構改革。
由於執政黨和在野黨不推舉新人才導致了國民對政治漠不關心的局面,因為國民認為官官相護,才出現地方主義等落後傾向。只有推舉改革才是正常化政黨和政治人士功能的第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