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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日律師團體“1965年請求權協定不充分”

Posted December. 11, 2010 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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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與日本的律師團體將發表以1965年韓日請求權協定難以充分補償日本帝國主義侵略時期損害的共同宣言。

據韓國律師協會(簡稱韓國律協)和日本律師協會(簡稱日律協)10日透露,兩個團體於11日在東京召開共同討論會,且發表這一年期間的共同研究結果。在首爾和東京同時發表的共同宣言包括“以1965年韓日請求權協定難以解決日本軍慰安婦或庫頁島征工受害者、原子彈爆炸受害者問題”的同時,還會提示兩個律師團體主張的對策。據悉,宣言文中還包括“要求日本政府全面調查從韓半島掠奪的文化財產並且返還”的內容。

韓國律協日本帝國主義受害者人權小委員會崔鳳泰委員長表示:“有各種意見,10日調整最終文案後會正式發表。將包括劃時代的內容。”

據悉,韓國有梁三承副會長和李明淑人權委員長、金晉局、金鎬喆、李秀景、張完翼、鄭寅鳳、鄭載勳律師等,日本有高木光春日律協副會長以及藍谷邦雄、川上詩郞律師等出席11日的活動。另外,韓國的太平洋戰爭犧牲者家屬協會和離散家屬協會等受害者團體的50餘名工作人員還會訪日並參觀討論會。

另外,包括韓國在內的9個國家受害者們12日在東京市額外舉辦活動後,於12日訪問日本國會並敦促損害賠償。



金昌源 changki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