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這個丈夫,簡直壞透了

Posted August. 25, 2010 09:03   

한국어

2006年10月,中國人A某(女,55歲)與B某(66歲)登記結婚後,於12月入境,開始婚姻生活。雖然A某曾對晚來的婚姻抱有希望,但不料丈夫卻時常對其進行指責。

丈夫用“吃得太多了”“太會浪費電了”等各種理由百般挑剔A某,並要求其“出去掙錢”。於是,A某便離家到汽車旅館等地方工作,並給予丈夫每月20萬韓元的生活費。而且,每月回家两次,做家务。但是,丈夫却不理睬妻子,还将门给锁了起来。有時候,東西不見了,還會對妻子大喊,“是不是你偷的?”,並對其進行毆打。

A某忍無可忍,于去年向大田地方法院提交了離婚申請。不料,丈夫來了個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哀求道,“我們和好,一起好好過吧。”A某相信了丈夫說的話,於去年12月撤銷了離婚申請。但是B某為不支付精神賠償而偷偷向首爾家庭法院提交了離婚申請,並在一審判決中勝訴。A某為了與丈夫一同生活而回家,可是丈夫卻說:“我們已經離婚了”。A某對丈夫的勝訴不服,進行抗訴,提出離婚並要求丈夫支付500萬韓元的精神賠償。

裁判部判斷指出,“B某指責掙取生活費、包攬家務的妻子,並對其進行毆打,還以欺騙手段使妻子撤銷離婚申請,傷害了妻子的感情。參酌以上種種事實,婚姻破裂的責任在於B某。”



劉成烈 ryu@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