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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分鐘置之不理…等了21分鐘?

Posted August. 12, 2010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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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軍部9日曾表明朝鮮發射的海岸炮沒有越過西海北方邊界線(NLL),而一天后又推翻了這一主張,從而引起了“適當應對”相關的爭議。主要是因為,軍方宣稱適當應對時提出的根據警報通信事實上沒有發揮正常的作用。

一部分人認為,朝鮮的海岸炮越過了NLL,但軍部沒有採取相應的措施,對此,軍部10日表明“採取了適當地措施”,並提出了有力證據警報通信。軍部解釋道,朝鮮軍的海岸炮射擊一開始,我軍依照交戰守則分別發出三次警報,其結果,朝鮮停止了海岸炮射擊。

不過,分析朝鮮海岸炮射擊與軍部發出警報的時間後發現,雖然我軍發出了警報,但當時朝鮮的海岸炮射擊並沒有結束。朝鮮從9日下午5點半開始,在3分鐘的時間裏向白翎島NLL海域發射了10多枚海岸炮。然後從5點52分開始,向延坪島前方的NLL海域發射了100多枚海岸炮。其中的部分炮彈越過了NLL。

然而,軍部第一次發出警報卻是在朝鮮開始發射第一枚海岸炮的23分鐘之後即下午5點53分。這時,朝鮮已經轉移目標,向延坪島展開攻擊。為此,聯合參謀本部表明:“第一次警報是針對白翎島的射擊,而不是針對延坪島,而且軍部發出警報後,朝鮮停止了對白翎島的射擊”,從而表明了軍部的警報確實對朝鮮軍的射擊發揮了抑制作用。

不過,有些人卻指出,軍部的這一解釋過於“牽強”。軍部工作人員指出:“通過無線通信網發出的警報不是針對特定地區的海岸炮射擊,而是針對朝鮮的整個海岸炮射擊行為”,“韓國發出第一個警報後,朝鮮停止了對白翎島的海岸炮射擊,這一說明過於牽強。”這位工作人員還表示:“要是像軍部所說的,朝鮮是因為韓國軍部發出的警報才停止了射擊,那麼就不應該向延坪島發射海岸炮。”

9日下午6點4分,軍部雖然發出了第二次警報,但朝鮮卻無視軍部的警報發射了100多枚海岸炮,而十分鐘後的6點14分,軍部發出最後一次警報時才停止了海岸炮發射。

由此可見,警報通信沒有正常發揮作用,而且海岸炮侵犯NLL確實違反了停戰協議,因此除了警報通信外,軍部應該採取額外的應對措施。

今年1月朝鮮發射海岸炮時軍部曾表明:“日後朝鮮的炮彈一旦發射到NLL以南,我方就會開展對應射擊”,但9日實際發生這種情況時卻沒有兌現這一承諾。

聯合參謀部工作人員為此解釋道:“炮彈落到NLL以南的海上、地上、射中船舶從而造成損失等時,根據情況交戰守則也略有不同。當時的應對是根據交戰守則”,但拒絕表明更具體的內容。



柳成雲 polari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