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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建築公司結構調整遲緩,國民負擔增加

【社論】建築公司結構調整遲緩,國民負擔增加

Posted June. 26, 2010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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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銀行對1985家負債超過500億韓元以上的大企業進行信用風險評估,認為65家企業應當進行結構調整。這些企業將通過拋售資產或連鎖公司,改善企業結構(work out),以減少銀行債務。

公共資金管理委員會計畫投入2兆8000億韓元,購買儲蓄銀行的專案融資(PF)不良債券。前年和去年,公共資金管理委員會曾兩次購買共計1兆7000億韓元規模的不良債券。在不到兩年的時間內,購買不良債券的公款又增加了許多。然而,去年進行的兩次結構調整並沒有解決這一問題,反倒增加了國民的負擔。

從2005年起,在低息與房地產勢頭良好的情況下,儲蓄銀行爭先恐後的為房地產PF發放貸款。2006年年末,貸款總額為45兆3000億韓元;到了2008年6月末,貸款劇增至78兆韓元。全球金融危機之後,房地產蕭條。這時,應當及時進行相應的調整,但政府卻一直期待景氣恢復,一拖再拖,錯失良機。

前年,全球金融危機之後,政府曾有機會進行結構調整,但顧及經濟不景氣及就業崗位不足等問題而延期。6•2地方選舉在即,政府因顧及尾隨地方建築公司的結構調整而來的輿論惡化及支持者減少等問題,而再次失去機會。期間,債權銀行習慣於收取19%以上的欠款利息,冒著道德風險,減少不良債券的規模,並投入大規模的公款。然而,金融當局卻對此放任不管,其責任重大。

金融當局和債權銀行應當堅守結構調整的原則,不應重蹈覆轍。17日,李明博總統在緊急經濟對策會議中強調,“毫無責任的進軍住宅市場的建築公司,造成較大負擔的,應當追究其道德責任。”但是,這一方針似乎為時過晚。若回避進行結構調整的話,將來將會為此付出更大的代價。

決不能像去年一樣,顧及結構穩健性惡化而延遲某些企業退出的時間。即便是為了維持金融機構的資產穩健性,也不能錯失這一良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