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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禁止運走開城工業園區內的企業設備”

朝“禁止運走開城工業園區內的企業設備”

Posted June. 01, 2010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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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向韓國通報稱,將繼續發展開城工業園區,而且禁止運走園區內登記為企業資產的韓方企業設備。這導致入住的企業們不得不擔心。

據上個月30日韓國統一部相關負責人員可知,負責開城工團事業的朝鮮內閣所屬中央特區開發執導總局相關工作人員,在上個月29日上午訪問了開城工團管理委員會,並口頭通報:“在不經過開城園區內稅務局的情況下,禁止運走開城園區內的設備和物資。”對於在不經過開城園區內稅務局的情況下,朝鮮還提出了四個條件。

根據統一部可知,四個條件依次為:△拖欠工資等有債務關係的企業要先清算債務;△作為企業財產登記的設備原則上禁止運走;△企業借來的設備或發生故障的設備,只有確認相關白條和故障原因、修理時間的情況下允許運走;△不能因運走原材料和零部件導致朝方員工停職。

這次是朝鮮在運走韓方設備和物資過程中初次使韓方經過稅務局。根據專家們分析,可以把朝鮮提出的要求解讀為,除了企業借來的設備或發生故障的設備以外,盡力阻止韓方運走剩下的物質。



申錫昊 yl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