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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總會、KTV“現金折扣”現象或消失

Posted May. 07, 2010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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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國內將於早則今年下半期開始對夜總會、KTV等娛樂場所,就30萬韓元以上現金交易需開具現金發票的措施進行義務化。

6日,韓國國稅廳相關人士表示:“借助今年4月開始施行的專職現金發票義務化措施,取得了相關業種的現金發票開具額增加50%等重大成果。最近,為了追查出隱藏稅源,向企劃財政部提交了將娛樂場所添加到現金發票義務化物件等內容的公文。”

目前,國內施行開具現金發票義務化的業種有,夜總會、KTV、夜店、Cavare等。根據國稅廳統計,上述業種的所得逃稅漏稅率(所有所得中未申報的所得比率)高達70~90%。雖然此資料是針對逃稅嫌疑的業主為物件進行的稅務調查結果,但分析到平均逃稅率是40%,此比率則顯得過高。國稅廳相關人士表示:“因為娛樂場所的現金發票義務化無需通過國會,早則可從今年下半期開始施行。”

據此,納入現金發票義務化業種的娛樂場所,即使顧客未要求開具發票,只要現金交易額超出30萬韓元,就需主動開具發票。如果顧客舉報未開具發票的事實,可得到未開具金額20%(最高限額300萬韓元)的獎金。若顧客顧忌身份曝光而不希望開具發票,則需向國稅廳指定號碼(010-000-1234)開具現金發票。

同時,被舉報未開具發票的業主需繳納未開具額50%的罰款。對此,國稅廳相關人士表示:“如果以現金支付為由提供折扣並被舉報未開具發票時,繳納罰款和漏稅稅款後,剩餘利潤寥寥無幾。”

目前,韓國國內只對律師、醫生等高收入專職和禮堂、葬禮所、房地產仲介所等現金交易較多的業種施行了現金發票義務化。企劃財政部相關人士表示:“既然已收到正式提議,將與國稅廳進行商討後決定是否修正施行令。”



張源宰 peacechao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