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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50年以來的首次臨時預算”,要寫一段羞愧的歷史嗎?

【社論】“50年以來的首次臨時預算”,要寫一段羞愧的歷史嗎?

Posted December. 25, 2009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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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博總統在昨日的非常經濟對策會議上指示說:“準備執行臨時預算。”臨時預算是指,憲法第54條第3項規定的在國會沒有對預算案進行表決的情況下,新年開始時以前一年的預算為基準進行財政支出。若朝野在年末之前最終不能處理預算案,政府將計畫在新年的第一天召開臨時國會,表決有關臨時預算執行的問題。1960年第3次修改憲法時規定的臨時預算制度是防範國家出現非常情況而設立的,目前為止從未執行。納稅的國民為什麼要從年初開始就要承受國家功能麻痹的混亂狀態。國民選國會議員不是讓他們如此地為所欲為。

臨時預算的執行情況只有“為了維持根據憲法和法律設立的機關或設施”等。昨天李總統提出在執行臨時預算的是有暫時保留所有公務員的工資。臨時預算只能適用於繼續進行預算已經得到認可的工程,政府的24兆8000億韓元明年社會間接資本(SOC)預算工程中,已經開始的工程只有20%,剩下的80%都無法得以進行。

在臨時預算情況下,只能執行國家運行所需的最小限度預算,因此平民層和中產層會受到打擊。計畫財政部表示,那樣就不能實施就業後償還學費貸款、重度殘障人士養老金、生長希望儲蓄等制度,也不能擴大夫妻雙方都工作家庭的保育費、殘障兒童恢復治療等支援費用。希望就業、青年就業、優惠住房等政策也會被迫中斷。

最近有評價說韓國在全球金融危機下恢復速度比其他國家快是靠財政支出實現的。但是一時間財政不能得以執行的話不僅對經濟的會產生巨大的打擊,在國家信任度也會下降。

在野黨在國會進行抗議,表示反對的四大江整頓工程費僅占明年全體291兆韓元預算的1.2%。即使要調整四大江預算案,也是要由預算決定委員會協商解決,不應該由朝野進行談判來決定。民主黨沒有參加審議預算案的預算決定委員會,而是一味地要求兩黨領導人談判。預算案審議是國會的權利及義務。朝野只關心預算中的政治性爭論點,草率對待其他預算是輕視民生的行為。 每天都會反復出現的“到最後時刻才通過預算”的惡習什麼時候才能消失? 國民真的感到疲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