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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EU•FTA草簽得與失

Posted October. 16, 2009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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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隨韓國-歐盟(EU)自由貿易協定(FTA)草簽,一同公開的協定文主要內容與7月妥協時傳出的內容框架,沒有多大區別。但在協定細節上,有不少新條目及具體化條目出現。

對此,商務專家評價道:“整體上,協議是按照有利於歐洲出口的方向制定的。此協議得失分明。同時,雖然存在短期弊端,但按照長期計畫,還包括今後可使國內制度遵循發達國家標準發展的內容。” 外交通商部通商交涉本部計畫於19日,將協議文英文版在官方網站上公開。隨後,韓文原版也將於11月初公開。

○得:韓國貫徹“7年關稅撤銷”

EU撤銷附加在工業製品的關稅速度要快於韓國,這利於韓國增加對EU的出口,並保護國內產業。雙方協定的關稅撤銷物件中,EU在3年內完全關稅撤銷的目錄中,占99.4%。韓國則占95.8%。EU需在5年內撤銷所有物件目錄內的關稅。但同期,韓國需撤銷的比率為95.8%,保留了0.5%的餘地。屬於此目錄的產品為純毛織品、施工重裝備、印刷機器、金屬切割加工機等45項目錄,並需在7年內撤銷其關稅。韓國的工業製品關稅撤銷期限較EU長2年,處於相對有利位置。

應對歐洲產農產品進口急增的趨勢,採取一定安全措施,此舉也值得一提。首先,大米及大米相關的16種產品將從開放物件中排除,並與牛肉、冷凍豬肉、白砂糖等9種農產品一同適用於緊急進口限制措施的保護措施。並用於韓國進口急增時,提高關稅。同時,考慮到韓國、歐盟同處北半球,其葡萄、柳丁、桔子等出產時期較相近,因此,歐洲產葡萄需從5月至10月15日期間、柳丁則9月至次年2月期間,徵收季節性關稅。但是,雖然預備了上述保護措施,但國內農、水、畜產業將無法避免外界的衝擊,只能將希望寄託在今後的適當補充措施上。

韓、美FTA中,被評為韓國不利因素的Snap-Back條款,從韓-EU•FTA中去除。此前,Snap-Back作為雙方違反汽車相關協議事項時,恢復關稅的措施,被批為毒丸條款。

○失:導入“退稅保護措施”

退稅問題是韓國與EU出現多次僵持局面的大難題。對外出口依賴度較高的韓國,則一直主張必須維持退稅制度。相反,EU則表示,若導入此制度,將存在韓國企業對產品進行退稅相應程度的降價措施的顧慮,可能使歐洲出口企業的價格競爭力遭到削弱,因此特別要求去除此條款。

本次協定文還體現了包括維持退稅制度,但需從5年後開始滿足特定條件,並限制退稅利率的保護措施等內容。啟動保護措施時退還的關稅上限率,定為5%。東亞大學教授(國際法務學)尹盛旭指出:“EU方很有可能從5年後開始啟用保護措施,這將不利於國內出口企業。有必要準備針對啟用時的對策。”

對按照聯合國歐洲經濟局(UNECE)標準所制定的車輛,認定為符合安全標準一事,也是本次草簽中的一大遺憾。歐洲大部分都採取UNECE標準,相反,韓國則遵守42項主要安全標準中的32項,對剩餘的10項標準,則需在發生效力後的5年內適用。

同時,國內出現因本次協定文中,缺少海外投資過程中投資者的保護措施——“投資者-國家間分歧解決程式(ISD)”,而呼籲加強安全措施的主張。對於EU去年導入的環境規制《化學品註冊、評估、許可和限制》(REACH) ,也需要進行追加協定。REACH是根據出口至EU的化學物品的數量、危害性,將相應產品登記、舉報至EU,並接受評價的制度。雖然這對韓國的出口企業造成巨大負擔,但在協定文中僅以“合作”描述。



車志完 張源宰 cha@donga.com peacechao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