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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國家情報院需要慎重對待“沒有令狀的金融交易查詢”

[社論] 國家情報院需要慎重對待“沒有令狀的金融交易查詢”

Posted August. 04, 2009 09:04   

國家情報院正在推進可以在沒有令狀的情況下調查個人和法人有可能用在恐怖活動的金融交易資訊的方案。根據“有關特定金融交易情報的報告及利用等法律(金融情報報告法)”,金融情報分析院(FIU)院長可以向檢察總長、員警廳長、國稅廳長、關稅廳長、中央選舉管理委員長提供2000萬韓元以上的金融交易資訊和調查所需的其他金融資訊。國家情報院主張,檢察可以偶爾閱覽從FIU接受的金融資訊,但是因為金融交易資訊的公開限制線,不能及時應對恐怖活動調查。

為國家安保預防恐怖活動是不可忽視的工作,同時我國想進入國際防止洗錢機構(FATF)就需要擁有切斷恐怖資金的法律裝備。但是司法、情報機關在閱覽個人金融交易是要有限度的。調查情報機關隨便閱覽金融交易資訊的話,會損傷金融秘密這一大原則,有可能導致動搖市場的穩定、極大地侵害國民私生活。

國家情報院曾濫用情報收集權,導致對特定人士進行幕後調查、侵害國民基本權利的副作用。不用追溯到獨裁政權時期,在金大中政府時期國家情報院也因為非法監視、竊聽引發了爭議。盧武鉉政府時期的2007年大選時,國家情報院科長級人士通過其他國家機關收集了李明博候選人的房產擁有現況或稅金繳納明細單等個人情報而引發了爭議。在國會稽留的“有關國家恐怖活動的基本法”制定案中,政治圈激烈反對將恐怖活動危險人物金融交易資訊收集許可權交給國家情報院的原因,也是國家情報院的“自作自受”。

也有傳聞說,國家情報院院長元世勳就任以後參與了與固有業務沒有直接關聯的事情。雖然沒法確認這樣的傳聞是否屬實,但是最近傳聞的頻率變高本身就是不尋常的。光國家情報院的“保安資訊收集活動”就已經引來了很多爭議,在這樣的情況下,很難相信沒有令狀的金融資訊閱覽會僅限於保安資訊收集工作。之所以國家情報院院長在每次政權交替的頻繁成為被調查的對象,有時甚至被拘留,都是因為國家情報院的工作根據政權或院長出現了動搖。

國家情報院如果有了工作上必須要收集的金融交易資訊,就應該得到法院的令狀後進行閱覽即可。國家情報院當務之急的課題是開發符合國家最高情報機關威信的先進資訊收集能力,恢復對政治中立中的國民的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