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貿易委員會指稱,因美國高通公司濫用在市場的主導地位,將被罰歷史最高的罰單(2600億韓元)。預測,由於其他國家也正著手調查高通的不公正行為,因此,此次結果將會導致海外其他類似事件的出現。
據公平貿易委員會23日透露,從競爭對手手中購買手機晶片的三星、LG等韓國手機製造商,高通會向他們徵收更高的專利費(5.75%)。
而從高通手中購買手機晶片的手機製造商,高通在收取專利費的同時會向他們提供一定的折扣。換句話說,若A公司購買所需晶片的85%以上,就會有3%的折扣。據調查顯示,折扣規模至2004年為止為每家企業每年平均1680萬美元(約210億韓元),而之後上調為3280萬美元(約410億韓元)。
晶片作為手機的核心零部件,具有把人的聲音轉為數位信號再傳達給其他人的類比信號的功能,而高通公司卻擁有這項原始技術。
調查顯示,高通在被取消專利權之後,仍然以以往專利費50%的條件簽訂合同,從而導致增加了國內企業的技術費負擔。
公平貿易委員會副委員長徐東元表示:“由於高通差別對待地索取專利費,且附帶條件地提供折扣,導致妨礙了韓國和臺灣企業進入國內晶片市場。”去年,高通在國內CDMA晶片市場中的所占比率達到了99.4%。
還稱,因高通涉嫌在具有存儲影像及再生功能的手機軟體市場中,限制競爭對手的嫌疑,正在對其進行進一步地調查。
韓國高通社長車永九表示:“公平貿易委員會的決定令人非常遺憾。從韓國企業對手諾基亞等GSM陣營的提起訴訟伊始的此次公平貿易委員會的決定,只會對韓國企業的競爭對手GSM陣營有利。”
樸形俊 金相勳 lovesong@donga.com sanhkim@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