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開辟新聞-廣播兼營之路

Posted July. 23, 2009 08:47   

한국어

在22日召開的國會上,國會議長職權上呈媒體法修正案後,由大國家黨議員單獨表決處理此案。當天通過的媒體法中包括“新聞等的自由和功能保障相關的法規”、“廣播法”、“網絡多媒體廣播法(IPTV法)”等三個。另外,當日還通過了減少產金分離的金融控股公司法。

這樣一來,長達1年的執政黨、參政黨攻防後,終於完成了立法程序。不過,由於民主黨主張法案無效並宣稱反政府鬥爭,短時間內執政黨、參政黨之間的政爭和社會爭議仍繼續存在。

按照當天通過的媒體法,大企業和報社可以持有公營廣播10%的股份以及綜合頻道和報道頻道30%的股份。而且大企業和報社有意進軍公營廣播事業時,其經營權可維持到2012年。

國會在民主黨強烈反對下,由金炯旿親自委托的李允盛副議長主持會議。由於民主黨等參政黨的反對無法維持正常會議時,李副議長只好決定表決處理法案。新聞法的表決結果爲,共162名議員中152人表示贊成、10人表示棄權。廣播法表決結果爲,共153名議員中150人表示贊成、3人表示棄權,另外161名議員統一表示贊成IPTV法。

廣播法表決過程中,因爲出席的在籍議員沒有過半的情況下李副議長公布表決結束,最後還重新進行投票。民主黨和民主勞動黨、創造我們黨紛紛表示:“向法院提出效力停止假處分申請”,但國會發言人許容範卻表明:“最初的表決因出席人員不充分而宣布無效,但第二次的投票卻完全遵守了正常流程,沒有任何問題。”

民主黨丁世均代表在媒體法通過後舉行的議員總會中表示:“民主黨的院內鬥爭已經毫無意義”,“我和李康來院內代表將辭去議員一職。”

青瓦台主要負責人表明:“國會爲兌現對國民的承諾以及確保媒體市場競爭力和創出工作崗位,才作出了必不可免的選擇。”



樸庭勳 sunshad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