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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允許以和平時用爲目的的廢然料再處理

[社論] 允許以和平時用爲目的的廢然料再處理

Posted July. 03, 2009 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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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通商部長官柳明桓昨日表示:“需要盡快修正韓國與美國的核子協定。”爲應對氣候變化和高油價問題,需要過於依賴原子力的情況下,要與美國磋商再處理發電廠廢燃料的方案。

韓國按照1974年與美國締結的核子協定放棄了核燃料再處理,但國內人士卻不斷提出了修正韓美核子協定的必要性。2014年終止的韓美核子協定的修改工作將於2012年開始進行,因此韓國政府也應該在“和平使用”這一基本原則下,謀取經濟·產業利益。

我國原子力發電廠使用後的1萬噸核燃料已堆積如山,而且2016年之後將抵達飽和狀態。我國鈾的年使用量爲4千噸,進而生產出700萬噸的廢然料。如果可以進行再處理,那麼94.4%的廢然料就可以成爲能源,因此不論是在經濟方面還是在環境方面都有收獲。

爲取得和平“核主權”,首先要得到國際社會對韓國核燃料再處理這一項目的認同。據了解,美國目前堅決反對修正協定。國務次卿艾倫·陶士爾(Ellen Tauscher)表示,他不認爲奧巴馬政府會修改目前的核子協定,允許韓國和台灣對美國核燃料進行再處理。

非核化共同宣言是制止朝鮮核開發的最佳方法。朝鮮強行第二次核試驗,公然主張核持有國的情況下,該宣言失去了規範力。當然朝鮮表明持有核武器的野心時,國際社會也會懷疑韓國是否也想要“核武裝”。我們需要說服國際社會,我們並沒有用它制作武器,而完全是和平使用。

韓國是世界排行第五位的原子力強國,同時核安全能力排名世界第六位。目前《不擴散核武器條約(NPT)》正保障所有成員國的核使用權利,並把它規定爲“不可讓”的權利。以“和平憲法”禁止核武器制作、持有、進口的日本也持有核廢棄物再處理設施。引發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日本目前也能進行廢然料再處理,若禁止韓國進行廢然料再處理,那麼這對於韓國而言並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