旱田耕作者最早可從2013年開始獲得差價補償金。農林水產食品部根據李明博總統的農漁業改革指示而建設的官民聯合機構—農漁業先進化委員會,1日表示將討論給旱田耕作者支付“大米差價補償金”的方案。農漁業先進化委員會將在本月中旬的正式會議上,作為“農漁業從事這所得穩定對策”中的一項具體討論該方案。
這是首次在中央政府角度推進旱田差價補償金。過去政府或政治圈中也有部分人提出過該方案的必要性,但都沒有發展成具體政策。目前濟州特別自治島正在對部分不易耕作的旱田實施限制性的補償金制度。
農漁業先進化委員會將在7個補償制度當中具有公益性格的“大米固定補償制度、條件不利補償制度、景觀保全補償制度、綠色農業補償制度、綠色安全農畜產物補償制度”,包括到“公益性補償制度”裏面。旱田補償制度就是說將旱田包括到大米固定補償制度當中。雖然公益性比較少,但是在發展農漁業全球競爭力所需的“大米變動補償制度、自由貿易協定(FTA)損失保全補償制度將包括到“經營穩定性補償制度”中。
大米補償制度為了保障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的所得,從2005年開始實行。固定補償制度根據每公頃土地支付統一金額,變動補償制度則根據當天收穫期全國平均大米價格,補償差價的85%。
政府這次決定全面改革補償制度,是因為花費了預算卻不能幫到需要幫助的人,資金流到別的地方的非效率現象的蔓延。去年高層公務員們利用制度的空隙,領取補償金引起了爭議。
農業構造出現大幅改變也是推進補償金改革的背景之一。與以大米為代表性農作物的過去不同,目前特殊用途農作物等旱田農作物成了農村的主要收益源。
趙銀雅 achim@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