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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要建立強化對朝鮮安保體制的新戰略

[社論] 要建立強化對朝鮮安保體制的新戰略

Posted May. 27, 2009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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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25日朝鮮進行了第二次地下核子試驗,我們有必要重新考慮保障我們生存的新的安保體系。目前為止以六方會談為中心進行的非核化努力都是採取了和平協商的方式。但是這些努力都未能取得成果,只是給了朝鮮開發核設施的時間。六方會談已經達到了其界限,等於是結束了。除了要求聯合國安理會採取強有力的制裁手段以外,還要強化韓美軍事同盟,甚至有人主張有必要考慮在我國建立核抑制力。

首先要做的事情是改變應對朝鮮軍事挑撥的方式。朝鮮前天進行核子試驗後在東海發射了3枚短程導彈,接著昨天又在東海發射了2枚短程導彈。在西海也有發射導彈的動向。如果發生侵犯西海北方限界線(NLL)的情況,我們要用果斷的反擊向他們展示我們新的應對方式。李明博政府一改不冷不熱的態度,昨天宣佈全面參與防止大量殺傷性武器擴散協議(PSI),這在應對方式的改變上具有很大的意義。

應對朝鮮核武器的方法大體有三種。即,通過協商或強制手段使其放棄核武器的方案、自己擁有自衛性的核武器、身處美國核力量的保護傘下等三種。在這次核子試驗中,我們也知道了如果不攻擊核設施的話就不可能讓朝鮮放棄核武器。我們自己擁有核武器的主張也是來源於“核武器只能用核武器應對”的理論,但是因為國家關係和國際條約等也很難實現。

最終,在美國的保護傘下接受保護是唯一一個有實現可能性方法。而其前提條件就是堅固的韓美同盟。但是自盧武鉉政權以後,政府和國民確實都在擔心美國會不會在緊急情況時給我們提供防核傘。特別是在2012年4月17日,韓美聯合司令官的作戰統制權將轉交到韓國軍隊的手裏,韓美聯合司令部也會解散,因此很難確信美國會不會履行核保護公約。

因此,很多人正在主張重新考慮作戰權轉換時間和韓美聯合司令部的解散時間。這需要政府不斷地提出問題並進行協商。核雨傘要讓朝鮮知道“如果用核武器攻擊韓國的話美國不會坐視不管”,這樣才會產生效果。

同時也有人指出,在盧武鉉政權時期制定的“國防改革2020”針對的是朝鮮的老式武器,而不是他們的核武器。專家們提出了擁有尖端武器、增加精密攻擊能力、開發新型武器、改善作戰方法等的必要性。以防衛為主的戰略也有必要轉換成擁有“攻擊性積極性”的新的方式。

被導彈技術控制體系(MCTR)限制在“導彈射程300公里內”的規定也很難在應對朝鮮的導彈威脅。必須要跟美國進行協商,解決這個問題。而且,韓國雖然處於世界第6位原子力發達國家,卻在使用原子力方面上受到了很多制約。自1991年韓朝非核化共同宣言以後,我們放棄了鈾濃縮,但是朝鮮卻沒有遵守宣言內容,通過核燃料的重新處理提取了用在核武器的鈈。韓國為了遵守共同宣言裏的約定,沒能將原子力利用在軍事上,也未能發揮其潛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