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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生計輕微違反法規者受到職業訓練後可獲緩刑

為生計輕微違反法規者受到職業訓練後可獲緩刑

Posted December. 20, 2008 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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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決定從明年1月1日起對小商販、輕微的超載車輛等為生計輕而微違反規定的人實施減少罰金的“靈活性量刑基準”。

對小企業或平民的支票破產,也會給予充分的還款期限,並與債主進行溝通協助解決問題。但是酒後駕車和食品原產地表示不清等問題還是會像以前一樣進行嚴格處理。

大檢察廳19日召開了全國部長檢察會議,討論並通過了16日法務部和行政安全部發表的“平民生活穩定、民生、治安對策”施行方案。當天決定的事項將先試行6個月後再決定是否延長。

隨之,檢察對違反法規的低保人士的罰金竟是通常的3分之1。 對非低保人士的基礎生計型違反者的罰金也將是原來的1/2—1/3。

因為生活偶發性的違反法規時,為了防止再犯,會進行緩期起訴。如果這些人希望就業,檢察會跟勞動部協商,給予職業訓練機會,同時也適用“職業訓練緩期起訴”。

而且,違規者無法繳納罰金時可以分6個月分期繳納或延期繳納。

同時,以平民為物件的部分整頓將暫時保留,而且對違規者的調查也只會在夜間進行,以免妨礙了當事人的工作。

但是,檢察認為搶劫偷竊等行為、非法操縱債券行為、散佈損壞信用的惡性謠言等有害經濟的行為、非法傳銷、運營私人賭場及網路賭場的行為是侵害平民經濟的5大行為,將對此進行嚴厲打擊。

從明年1月1日起,對因為不能償還非法高利貸而別起訴的人將給予3個月的自首期限後,進行採取非拘留調查的方式。



全芝星 verso@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