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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懶惰公務員”的責任在於缺乏長官/次官的有效管理

[社論] “懶惰公務員”的責任在於缺乏長官/次官的有效管理

Posted November. 12, 2008 08:20   

政府和執政黨對公務員表示了強烈不滿。 原因是不聽指示、不好好辦事。李明博總統也曾說過“公務員們不太聽我的話。”政權替換後稱“路線”不一樣,怠慢職業的公務員們能算是公僕嗎?而只會對這樣的公務員發牢騷的政權也能算是健全的政權嗎?

根據報導,政府執政在決定在本期定期國會上緊急處理的200個法案當中,有一半的法案因為相關部門的怠慢,還沒有提交到國會上。特別是對有可能引起理念衝突和利害集團的反抗的法案,公務員們甚至都沒有著手處理。青瓦台的會議內容和媒體通信委員會內部資料也被傳到了野黨手裏,機密根本得不到保障。 最終,國務總理韓承洙向所有部門發放了“確立公職紀綱、推進工作方針”。

普通公務員不管是在什麼樣的政權,都要為國政的圓滑運營盡最大的努力。這是職業公務員制度的基本宗旨。選擇政權是該由國民來做的事情,而公務員要做的事情就是通過政策和制度使受任政權的理念和哲學得以具體化。 因此,作為公務員,拒絕或怠慢這樣的責任是不能被允許的。

長官和次官們不能管治公務員們的責任也非常大。不管是用懲一儆百或信賞必罰的方法,還是用說服的方法,必須要管制公務員,讓國政運行順暢。如果不能完成這樣的任務,就應該辭掉職務。如果要擔任好長官或次官的職務,應該具有鮮明的歷史觀、時代觀、生死觀。在現任政府的長官和次官中,是不是有太多隻看上下級臉色、不做實際工作、只想保住職位的機會主義保身主義者?

如果政府的事情辦的不能順利,追究到底是總統的責任。如果讓沒有統帥力和部門掌握能力的人擔任高層職位,這就意味著人事失敗。如果是這樣,政府不得不進行主要職務的人事改編。不管是對於總統還是長官/次官,能帶動公務員才是領導能力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