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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劉翔的教訓

Posted August. 26, 2008 08:14   

北京奧運會中的最悲慘明星是“黃色子彈”-劉翔。劉翔名字中的“翔”字代表“高飛,飛翔”的意思,他從名字開始就是個天生的短跑選手。他打破了黃人種在短跑中處於劣勢的觀念,在2004年雅典奧運會上獲得110米欄金牌的時候中國人全部沉浸在了狂歡當中。隨之,廣告合約也接連不斷,身價也一再飆升。他開始住豪華住宅,開高級進口車。

▷劉翔在19日以腳腕受傷為理由棄權後,13億中國人因為失望和衝擊都不知該說什麼。這也是理所當然的。想像游泳選手樸泰桓這麼做的話我們的心情會是什麼樣?因為劉翔的棄權,與劉翔簽訂廣告合約的企業也受到了打擊。耐克、維薩卡、可口可樂、凱迪拉克等20多個企業的經濟損失達到了10億元人民幣(約1500億韓元)。事情到了這種程度,劉翔也難免受到指責。很多人說:“他拍那麼多廣告,哪有時間作訓練。”

▷但是也有很多人認為在商業活動上過分利用體育明星的中國社會也擺脫不了責任。劉翔在雅典奧運會之前只參加了1,2個廣告的拍攝,但是到北京奧運會,他出演的廣告可是數不勝數。他也參加了這次文大成選手當選的國際奧運會委員會(IOC)選手委員的選舉。如此忙碌當然會疏忽訓練,而國民的期待值卻沒有減落,所以可能沒有公開受傷的事實。

▷我們也存在同樣的問題。聽說朴泰桓的支援企業曾要在奧運會期間拍攝他出演的廣告。樸選手在比賽結束後急著回國也是因為這個原因。現在想起來也冒一身冷汗。IOC禁止選手們在奧運會期間從事商業活動。違反的話會剝奪獎牌。企業向把體育明星利用在廣告上,而選手也希望通過廣告費得到對付出的努力的補償。即使是這樣也要懂得自製。一不小心會斷送選手的生命,廣告也會泡湯。

評論員 鄭星姬 shchu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