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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揭發證券預托決濟院的管理疏忽

Posted July. 29, 2008 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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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預托決濟院不僅給休職員工發放工資,甚至照付各項獎金。還給公司內紀念儀式與講習班參與員工價值40~50萬韓元的衣物代金券,而被監察院揭發。監察院於28日公開了上半年的證券預托決濟院機構運行監察結果。

▽就算休職,薪金照付

從2005年至2007年,證券預托決濟院給予11名休職員工職務、業務薪金、獎金、福利等高達5億3200萬韓元的薪金,其中包括去國外深造的8名休職員工。員工薪金發放制度規定,如果員工自費去繼續研讀碩、博士,公司須照付薪金與各種福利。

▽公務員的娛樂費用也由所屬機構支付

2005年至2007年,職員A某等5人共分17次向財政經濟部有關人士,分別以法人卡片或代付費用等方式支付了3475萬韓元。

▽紀念品則是達數十萬韓元的代金券

2006年,宣佈“飛翔2015”活動,向全體在職員工發放價值達20萬韓元的大型商場代金券。向經營部戰略講習班員工,人均發放價值達40~50萬韓元的衣物代金券。

▽得到一次警告,照發不誤 =

向有大學生子女的員工發放學資費;向有小學、初中生子女的員工發放補習班費,共無償發放10億8000萬韓元。加上1998年與2000年,這次的警告已經是第三次。

發放“服裝經費”,經1998年被監察院揭發之後,暫時停止了一段時間,但是2006年證券預托決濟院,被宣佈不屬於舊企劃預算處之後,又開始重新發放此項經費。

▽平均年薪是1億163萬韓元

政府投資機關預算編制指南指出,2005至2007年的人均費用上升比率是2%,把從採納新進員工省下的費用,用於業務、家庭、職務等福利開支,這就使2006年與2007年的總費用各比前年上升5.5%與7.9%。



許振碩 jameshuh@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