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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內冷氣停留在26℃之下,將給予罰款

Posted April. 25, 2008 06:28   

明年開始到2011年為止,對所有建築物階段性地限制冷暖房溫度。從9月開始,還義務性地適用“建築物能源效率等級制”。

還有,為了普及燃料消耗率高的車輛,對燃料消耗1等級的車輛稅制給予優惠政策。從7月開始,汽車專用車道制實行全日制。

24日,在政府中央大廳召開的,由韓升洙國務總理主持的“國家能源節約推進委員會”上,確定了以上內容為主的“能源節減對策”。

目前,中東產的迪拜油價格每桶逼近110美元,因此,在國內也迫切需要像開發海外資源一樣節約能源。鑒於此,該對策擺脫以往限制霓虹燈廣告、桑拿浴的營業條規等單純的條規模式,重點放在能源節減效果好的大型運輸用及建築用能源上。

政府將夏季冷氣溫度的下限和冬季暖房溫度的上限,分別設定為26℃和20℃,若不遵守這一規定,將會給予罰款。

還有,在今年之內,修改合理利用能源法,擴大其適用物件。明年將擴大到大型公共設施和教育、福利設施,2010年將擴大到大型民間辦公用設施,2011年則擴大到一般住宅。

另外,從下月開始,大韓住宅公司等公共機關建設的公寓,要達到建築物能源效率等級2等以上,而民間公寓如果能源效率等級高,則可以得到相應的容積率。

與此同時,對於從8月開始提高標準的燃料消耗1等級(每L行使15km以上)車輛,按照經車標準,給予高速通行費和國營停車場停車費分別降低50%、免去取得稅和註冊稅等稅制優惠政策。

至於產業用能源需求減縮對策,從2010年開始,要求500多家能源多消費大型企業履行能源節減目標,如果達到目標則提供獎勵措施。

政府計畫採用將原油和煤炭等燃料費的上漲部分反映到電費的原價連動制度。這是說,通過電費的現實化,刺激能源的節約。然而,電費的上漲對於物價的管理將會構成不少的負擔,因此施行電費體系改變工作的試點具有流動性。

知識經濟部的第二次官李載勳說明,“雖然計畫中長期調整電費,使之適應市場機構,但是電費不會馬上上漲的。”



金昌源 changki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