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據悉,李明博總統最近表示:“現在很多人指出相對自己所作的工作,一部分國企的幹部年薪過多”,並指示有關部門調整國企的工資制度。
政府會在結束國企人事任免結束後與大國家黨協商改定國企運營相關法律,合理調整國企工資。
政府的高官人士當天表示:“李總統最近對一部分金融國企說過‘不做實際工作,卻拿到數億韓元的年薪’”,“會以經營評價等為基礎,中心制訂機關負責人等的工資。”
政府正在討論建設由公共機關運營委員會屬下的會計等民間專家組成的“工資規定委員會”(暫稱),調查國企的實績等後制定工資的方案。
目前國企的工資制度採取由理事會自行決定工資制度,有公共機關運營委員會審查的方式。因此很難提高國企的效率,有可能導致散漫經營。
政府特別針對“神仙般的工作崗位元”-部分金融企業進行改革。
根據計畫財政部的消息,以去年為基準的公共企業的機關長的年薪依次是:產業銀行7億4214億韓元,中小企業銀行7億2289萬,韓國出口銀行6億8000萬,產恩公司5億2952萬,韓國投資公社4億8000萬。
李承憲 ddr@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