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韓國鑒定院於去年11月廢除了2004年末引進的“減少薪水制”。引進此制度的國內100多個企業中,廢除這一制度的韓國鑒定院還是第一次。
13日,韓國鑒定院經營管理室主任尹太鴻表示:“對於去年為止編入減少薪水制的30名人員,仍適用原來的制度,但今年開始決定不再運營這一制度。”
於是,鑒定院將原先採用減少薪水制時延長一年到59周歲的退休年齡又重新降到了58歲。另外,還決定恢復原先在退休前三年階段性降低的薪水制度物件的年薪。鑒定院廢除減少薪水制的理由是,組織內部上下關係的逆轉、依據單純業務安排的其制度物件的不滿等問題,比預料的還要嚴重。
○ “給我們安排體面的業務吧”
2004年末,韓國鑒定院引進了對於56周歲的員工第一年支付以往薪水的80%,而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別支付70%和50%的減少薪水制。
之後,對於適用這一制度的20名業務人員還是安排了以往的業務,但對於7、8名部長、支店長級管理人員安排了在現場調查房地產行情等簡單的業務。於是,這些管理層的人員表示不滿“要求安排作為幹部能夠保持體面的管理業務。”
韓國鑒定院的有關人士表示:“共有800多名員工的組織中,原為領導層的人在自己晚輩的手下負責簡單的業務,公司的氣氛變得非常呆滯,而管理層負責的業務也沒能如實實行。”也就是說,克服重視年齡段上下關係的韓國組織情緒方面受到了限制。於是,最終到去年年末鑒定院通過勞資協議時隔三年後廢除了減少薪水制。
韓國勞動研究院的金廷翰研究員表示:“在韓國廢除減少薪水制的事例這還是第一次。”
○ 管理職務,沒有合適的業務
2003年以信用保證基金為開端的金融圈中有友利、漢拿、國民等商業銀行引進了減少薪水制,而在國有企業中有韓國出入口銀行、韓國住宅金融公司等國有企業引進了這一制度。
這些企業中有相當多的企業給適用減少薪水制的人員安排了債券代收、債券事後管理等業務。某商業銀行的工作人員表示:“雖然以解決人事積壓的手段引進了這一制度,但由於沒有合理的工作,新設了地區本部的監查職務。不過,好像並不期待大的成果,也不給予評價。”
在這個月初實行減少薪水制的某商業銀行的支店長乾脆就沒有上班。
這位支店長表示:“雖然接到了在地區本部待命的指示,可因為沒有具體的業務,一直待在家裏。就算給我安排業務,也只能在分店引導顧客或在地區本部放一個桌子營業,所以說老實話沒有太大的興趣。”
○ 操作職務的成果高
金融部門將減少薪水制當作“管理層剩餘人力處理”制度來運用,而與此相反,在實行制度後仍然從事原先工作的製造行業的操作職務部門,這一制度受到勞動者的呼應而迅速擴散。
2003年末在製造行業中首次引進此制度的大韓電線將這一制度適用於管理層和研究開發(R&D)部門以外的操作職(生產職)50周歲以上的人員。
大韓電線的有關人員表示:“作為公司,能夠以較小的負擔來繼續持有熟練工人,而年長的工人也可以長時間工作,因此反應很好。因為減少薪水制的效果很好,去年將退休年齡延長到了59周歲。”
2004年引進薪水縮小制的大宇造船海洋的有關人員表示:“薪水上漲率雖然降低,但由於薪水沒有下降,因此可以防止工作欲望的跌落,可以說效果很好。公司適用這一制度後也嚴格進行了評估活動,在薪水方面仍然保持著等級差別。”
於是,LG電子、LG麥可龍、LS電線等企業自去年開始引進了減少薪水制度。
大韓商工會議所的勞資人力組長金基泰表示:“比起我們先引進減少薪水制的日本,由於這一制度與高齡化社會的進展相吻合,操作職務部門引進的此制度取得了更大的效果。金融圈等其他部門要穩定制度,就要儘快開發出接近退休年齡的勞動力可以感受到成效的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