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職權交接委員會決定,最快將在新政府成立第一年年內廢除現政府制定的“有關保障報刊自由和功能的法律”(以下簡稱新聞法)。
報刊法主要部門文化觀光部將在8日的交接委業務報告中,向交接委提出廢除報刊法和之後的有關後續措施等。
交接委主要負責人6日表示:“總統當選人李明博認為‘現行報刊法裏包含了各種違反言論自由的違憲條例,因此應當按承諾廢除’,而且文化部也同意這個觀點。8日會報告有關廢除報刊法後的各種補救措施。”
報刊法中規定,如果一份報刊的發行量占全國的30%以上,或三份報刊占全部的60%以上的話將被定為支配市場的商家,在報刊發展基金支援對象中除名,而這些主要條例已經在憲法裁判所被判為違憲。
交接委負責人表示:“隨著報刊法被廢除,現政府設立的報刊發展委員會,報刊流通員等很可能自然消失。但是會準備補充措施,讓多種新聞媒體參加到共同傳輸出體制。”
因為地區報刊發展委員會以特別法律規定,因此還沒有決定是否隨報刊法一起廢除或補充。
但是就這個委員會的構成,地區報刊間不斷引起磨擦,為了防止這種副作用發生,交接委方面認為在廢除報刊法的過程中很可能以其他方式同時處理。
交接委和大國家黨正在討論待四月份總選過後,十八大國會組成,將商議廢除報刊法的方案,在根據報刊法廢除報刊流通員等有關組織之後,準備後續措施,同時在年內與國會討論代替報刊法的法案。
李當選人方面的一位主要負責人表示:“現報刊法不是反映新媒體環境,而是控制對盧武鉉政府的批判新聞,新法律將主要集中於啟動報刊市場,且正常化。”
李承憲 ddr@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