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借錢給娛樂酒店老闆而受巨額利息的嫌疑,首爾地區6名員警官正接受員警的調查。
31日,員警廳特殊調查科表示,正調查在首爾地方員警廳和首爾江南地區員警廳等上班的警正及警查級員警官6名。
他們在2005年和2006年管制娛樂酒店時,認識位於首爾江南區新寺洞S賓館娛樂酒店老闆金某後,各借給他1億∼2億韓元後,直到最近每月仍收到500萬∼1000萬韓元的利息,因此具有犯罪嫌疑。
員警認為他們以每年接收6000萬∼1億2000萬韓元利息為代價,幫助或維護娛樂酒店非法性買賣的可能性極大,因此正再商討其受賄嫌疑等處罰的方案。
但是他們在員警廳調查中只陳述了“只是借錢後付利息的關係,並沒有因此而特意關照他們。”
當天,員警還以賄賂等嫌疑,傳訊並調查了首爾員警廳廣域調查隊的吳某警衛。
吳警衛曾在2005年6月,威脅S賓館娛樂酒店老闆金氏,並給當時韓國天然氣公司監察趙光漢前總統宣傳策劃秘書官遞交2000萬韓元,而委託晉級。
吳警衛表示:“雖然根據傳訊通報出席了員警廳,但是因為否認嫌疑罪行,行使了陳述否決權。日後會以法律來對應。”
另外,員警廳方面表示,因和S賓館娛樂酒店的勾結嫌疑,對10名消防處和區政府公務員進行立案調查,總共對30∼40名相關人士進行了立案調查。
員警還對因受賄嫌疑正接受調查而11日出國的趙前秘書官,向國際刑警組織提交了通緝令。
黃長石 surono@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