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在大丘西門市場,一位30歲左右男子扔的雞蛋砸在了無所屬李會昌候選人的臉上。雖然李候選人說這只是“愛憎的表現”,沒有當回事,但這分明是恐怖襲擊,不能置之不管。當時情形如果可以扔雞蛋的話,也可以進行其他致命傷害。不能忘記去年5•31選舉時,用刀劃傷朴槿惠大國家黨代表的“筆刀恐怖事件”。
恐怖襲擊是對民主主義和文明社會的犯罪,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被接納。不管是出自政治動機還是精神異常者的偶發事件,這次大選中很有可能發生針對候選人的恐怖襲擊。也不能忽视“朝鲜因素”。政府和各党派,大选候选人要进行彻底的预防。
政黨所屬候選人在候選人登記以前,也能受到員警的保護,但是所屬候選人則只能在登記以後才能受到員警的保護。而有些情況下對候選人的警衛也是非常脆弱的。人力有限,而且大選候選人要不斷接觸群眾,很難做到完善的保護。如果候選人的警衛過於嚴密的話,會給投票者留下不好的印象。所以我們需要一個考慮周到的對策。
主要候選人因恐怖襲擊死亡或無法參加大選時的對策也不完善。根據現行《公職選舉法》,候選登記5日後,政黨候選人出事的話,那個政黨只能在沒有候選人的情況下參加大選。第3大,第4大大選中申翼熙,趙炳玉兩位候選人突然死亡時就發生了上述情況。我們不能在這種不合理的制度下進行大選。
政治圈在7月政治關係特別委員會的輿論調查中一致認為:“第1,第2位的大選候選人中的任何一名死亡時將大選延遲30天,替換候選人”,但是當時的開放我們党用不著邊的理由反對了這項提議。考慮到出現突發情況時可能發生的混亂,應該儘快討論並通過這個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