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結果表明,若一般電視臺播放節目的時候,也穿插廣告或實行廣告總量制的話,會比以前增加4593億的年廣告收益。相反網上媒體廣告費和廣告電臺的廣告費會各減少1215億韓元和668億韓元。
如上內容是在國會文化觀光委員會大國家党申在澤議員的《廣播廣告制度改善方案研究》報告裏。
所謂廣告總量制度就是廣告的時間由法律限制,次數、長度等由廣播公司自己全權負責運營。
今年4月的《數碼廣播特別法案》上包含了允許KBS收信費用增加及廣告總量制度的內容,而且最近廣播委員會還允許了一般電視臺的廣播節目中間夾入廣告。對此新媒體表示,這明顯地侵害了觀眾的權益也給新媒體帶來打擊。
現在的Cable TV中45∼59分的節目中間會有一兩個中間廣告,60分以上的節目中會有2∼4個中間廣告。
根據現在的研究報告,若一般電視臺不適用廣告總量制,而適用Cable TV水準的中間廣告的話,廣播媒體的賣出額會比以前增加4.0%,之後這個制度實施後會比現在每年增加1170億韓元的賣出額。相反線上廣告費會減少310億韓元,Cable TV會減少171億韓元。
即使按Cable TV一半的廣告水準執行的話,收入也會增加1.9%。
製作這個研究報告書的成均館大學校新聞廣播學科韓教授的研究組預言:“一般電視臺的廣告制度變更對於廣告媒體是一個威脅因素。廣播制度的改善不能只考慮一般電視臺的收入,得尋找一個可以維持媒體多樣性的一個方向。”
他們也表示一般電視臺的中間廣告,不應該在連續劇和娛樂節目中播放,即使播放也不會放那種連續劇主人公為模特的廣告,因為這樣會讓觀眾感到混亂。
也有意見說:若KBS調高手信費用的話,也要慎重的檢討是否導入中間廣告。因為英國BBC和日本NHK等公映廣播,為了原則上維持公映性,禁止了中間廣告制度。
金玹秀 kimhs@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