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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合作工作,不顧資金籌措而加速促進

Posted October. 04, 2007 07:56   

有輿論指出,南北經濟合作方案在不顧資金籌措計畫而盲目促進。還有批判,對北經濟合作工作實際上是單方面的“施捨”卻無法起到阻止朝鮮的核開發或導彈發射等作用。韓國建設協會所屬韓國建設產業研究院於10月3日在“根據召開南北首腦會談的建設部門協助擴大方案”報告書中主張“南北經濟合作的基本原則是由企業主導,要以企業的責任形式促進。”

○“不考慮經濟層面而匆忙促進”

建設產業研究院在報告書中批評到“南北經濟合作的有關政策因為過於受到實際情況的影響,在不考慮多樣性經濟層面的情況下而匆忙地促進南北經濟合作方案。”

接著指出“政府對南北經濟合作的中長期戰略,在沒有充分考慮優先順序或資金籌措計畫的情況下,只是以單純羅列形式構成。因此,應該在相關企業的參與下對其經濟性事先做好充分的檢討。”

根據報告書瞭解到,政府在“2006年~2010年中期財政計畫”中決定將南北經濟合作基金的事業費用預算每年擴大到2008年1兆485億韓元、2009年1兆2678億韓元、2010年1兆4568億韓元。

對此,報告書指出“今後能源開發及運輸基礎設施的構築、社會間接資本(SOC)的支援等正式化,那麼就有可能發生預算不足。”

特別強調 “由於南北經濟的合作工作以單方面的對北支援形式開展,而不能阻止核開發或導彈的發射,在國民們底支援率的情況下,今後可能會發生混亂。”

○對外關係正常化是優先

建設產業研究院的報告認為,要使南北經濟合作成功,朝鮮通過進入國際社會的對外關係正常化是先決條件。

也就是說,若朝鮮能夠進入國際社會而使對北工作的危險性減少,那麼建設行業會自發地進軍朝鮮的多樣專案之中。

為此“我們的政府要支援朝鮮使其加入國際金融機構、締結北美及北日貿易協定。從長計議,要促成朝鮮加入世界貿易機構(WTO)。”

另外指出,“根據南北優先促進的專案領域,要構成建設部門的促進戰略。”並提出建議,要將“朝鮮戰略運輸基礎設施及資源開發”、“開城工團、金剛山事業活性化”、“南北水路的擴大”、“朝鮮港灣的開發”、“朝鮮旅遊商品的開發”、“非武裝地區的共同開發”等置於優先促進專案。



鄭世鎭 mint4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