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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考驗檢察院調查能力的兩件事

Posted September. 20, 2007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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釜山支部在昨天申請對前總統御前秘書長的提前拘留令時表示:“鄭前秘書長被拘留並不意味著‘調查結束’。”這表示了擴大調查的可能性。對釜山建設單位稅務調查的中斷,並不是釜山地方國稅廳決定的,而是從國稅廳本廳的立場決定,或是比鄭氏更高的權力者參與的可能性越來越大。

國稅廳長全君杓向從國稅廳拿到前釜山地方長官鄭祥坤資料的調查小組檢察官要求:“中止調查受賄金1億韓元的用途。”國稅廳表示:“我們是因為調查會降低組織的信認度,才會希望調查早點結束。”並否認了本社報導的有關“中止調查用途申請”的內容。但是那個報導只是以檢察官內部報告的書面內容為根據。

有人證明在對鄭前廳長的一次審判還有十多天的時候,國稅廳國長級幹部特別會見了鄭前廳長並要求:“為了保護組織請你不要說太多。”因為鄭前廳長曾在拘留所說過“這是個失誤,要在法庭上弄清楚。”所以可以懷疑國稅廳是企圖堵住政前廳長的嘴。很難相信在沒有向國稅廳報告的情況下,由地方廳長獨自中止了進行了兩個月的稅務調查。

法院在前天駁回對申正娥的拘留申請後,檢察院甚至發表了諷刺法院的聲明並對調查的前景表示擔心。曾想動用大檢察官調查的檢察院對於申請的駁回一定感到非常意外。但是不能因為申請被駁回就認為無法查明真相。如果發現有其他犯罪嫌疑可以再次提出申請。

檢察院要徹底查清申氏和前總統政策室長是否把政府預算的國民血汗錢用於私人目地。而且如果不查清申氏背後是否還有比卞良均更“高層”的人物的話,就無法查清所有真相。

在全國關注政允在,申正娥事件的時候,檢察院的調查意志和調查能力受到了重大的考驗。調查的正道是什麼,檢察院應該非常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