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人的生命是無價的”,但這只是個為了強調生命價值的命題而已,可我們很多時候會做一些拚命的事。
建高樓大廈和搭橋也是其中之一。常會出現因事故或過失而死亡的人。雖然有補償金,但是那只是對未來所得損失的經濟性補償,不是生命本身的價值。
以非金錢的生命這樣的來換算金錢的方法,經濟學者們苦惱了很長時間。雖說“時間就是金錢”,但實際上我們用錢來買賣他人的時間。
外國的遊樂場中,還賣不用排隊也能先玩的優先利用權。把這種情況,經濟學者們看成“不排隊的便利”等於“為了不排隊當事者要支付的金額”。
生命也適用與相似的演算法。雖然有很多人在危急的瞬間獻上所有的一切來拯救生命,但平時被評價的本人生命價值是以“預防事故要用的費用×事故發生的幾率”的程度來計算。
英國的金融時報用“10億美元的自由”的題目來報導了對現代起亞汽車集團會長鄭夢九進行非理的第二審結果, 諷刺了對鄭會長的非資金造成一系列股份上訴等行為,還以給社會8400億元的條件來緩刑的宣告。
審判後,他的自由可能被其他人看作為10億美元以上的價值。
可是,華爾街日報等主要的外信批判地說“我們再次確認了韓國司法部對白領犯罪寬待的傳統。”
非法經營是難以跨越世界化。
就是因為這樣,裁判部也會破例地表明瞭“為了證實實刑宣告得與否,我們甚至還參考了飯店顧客和計程車司機的意見”。不僅是鄭會長個人,希望現代汽車和財界上,都能在這次判決上得取“10億美元的教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