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際紅十字協會發表公告:近日因朝鮮地區遭受特大水災,再加上難耐的酷暑,目前發現有傳染病正在漫延。患者增加了20%,在免疫力低下的孩子們中間增加了很多急性呼吸疾病。但是因為朝鮮沒有足夠的藥品,很多居民因沒有得到及時的治療就失去了生命。相反藥品市場規模有10兆韓元的韓國在一年內浪費的藥品就有500億~800億韓元。保健部支部在23日表示要向朝鮮受災地區送去價值4億8000萬韓元的藥品,但是對於朝鮮來說這些藥品根本不夠。所以朝方甚至要求增援超過有效期的藥品。
▽法律與道德。
2月15日朝鮮紅十字協會通過韓國和平問題研究所向韓國製藥協會發出一份“建議書”。這份“建議書”中指出:“就像你們所知道的,我國目前藥品嚴重缺乏,希望韓國能夠增援些超過效期的藥品,如果因為藥品過期發生任何問題都由我國負責。”
朝鮮對韓國的藥品評價說“也許是因為同民族,同血脈,韓國藥品很適合我國人民的體質需要。但是中國藥品既不適合,且假貨太多。韓國藥品從過了有效期後的六個月到一年都可以服用,因此對我們來說是非常珍貴的。”由此表示了朝鮮急需藥品的危急狀況。
但是韓方認為,雖然很痛心,但是無論從法律上,道義上都無法向朝方派送過期藥品。
▽從人道主義來考慮。
也有很多人認為,看著因為沒有藥品而死去的同胞是不符合人道主義精神的。
專家們認為大部分的藥品雖然過了有效期卻沒有負作用。素明女子大學醫學情報研究所長申賢泰認為“大部分的藥品雖然過了有效期,但只要保存情況良好,只是藥效差一點,對人體是無害的。”
在食品藥品安全廳廳長,首爾大學醫學院教授沈昌求也表示;“大部分的藥即使過了有效期,也不會產生毒性。如果以美國式安全標準來看,不能看著那麼多的人死去而袖手旁觀。”
▽在法律與人道主義之間折中的方法。
有沒有能夠解決法律制約和人道主義之間衝突的方法呢。醫學界專家提出了他們的想法。
大韓藥品協會藥局委員會次長政明千表示:“2004年~2005年在專效藥品中,還沒有過有效期就被丟棄的‘開封不用藥品’就達到了140億韓元。”
“開封不用藥品”是指打開包裝後,因為處方的變動而終止使用的藥品。被退回到製藥公司的這些藥品是可以捐到朝鮮的。
雖然每種藥品都有差異,但是藥監局一般會把剩下兩個月有效期的藥品返貨給製藥公司。如果國內2萬多個藥監局參與到支援朝鮮的行動中,開展“不使藥品過期”的活動,儘快退還藥品的話,製藥公司就可以及時收回沒有過期的藥品,再把這些藥送到朝鮮。
當然這樣的話製藥公司的返貨量就會相對增加,他們將會受到一定的損失。韓國製藥協會認為,為了使製藥公司積極參與,政府可以考慮給製藥公司支援朝鮮的補助金。
朱星河 zsh75@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