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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也積極與媒體接觸進一步靠近國民

Posted June. 02, 2007 03:25   

“本次判決意味著,與承認事業計劃始點無關,在公共機構施行的住宅事業中必須公開所有的出售成本價格。”

1日,大法院宣傳審議官審判員裴玄太來到記者室對當天下達的大法院判決進行了解釋。裴玄太一一回答了30多名記者提出的問題。

當天上午,在大法院辦公大樓3樓的新聞發佈室舉行了對《戶籍法》相關法案的介紹會。在歷時一個小時的記者會中,法院行政處登記戶籍局局長林鍾憲等事務負責人大舉出席。在正式新聞發佈會和解疑結束後,負責人們還是認真地接受了記者的個別採訪。

大法院新聞發佈室是大法院於今年4月份在現有的記者室旁邊新建設的空間。不僅根據大法院的需要隨時舉行新聞發佈會,而且也可以依照記者們的要求舉行新聞發佈會。在這裏很難看到拒絕記者追加採訪的事情。

今年,大法院除了引進宣傳官邊賢哲外,還追加引進審判員裴玄太,將宣傳負責審判員增加到2名,而且在每個全國地方法院還安排了負責宣傳業務的1名審判員。

邊賢哲和裴玄太幾乎每天到來到記者室,向記者們詳細介紹懸案和判決有關的問題。

由青瓦台的長倡導下,各個行政部門切斷了公務員與媒體的接觸,並且正在推進記者室的合併,但之前別人批評爲封閉的司法部卻最近反而正在強調通過媒體“與國民進行溝通”。

大法院的這種變化都是遵從了領導層的強烈意志。大法院院長李容勳在上任後一致表示:“爲了成爲爲國民服務的法院,需要與國民進行溝通。”對基層法院指示,強化與國民之間的溝通窗口——媒體的接觸和服務。

過去認爲“審判員用判決來說話”而避開與媒體接觸的很多審判員最近除了正式見面外,積極與記者們舉行私底下討論和對話。

大法院有關負責人表示:“指揮部的意志就是,應該努力向記者們提供一個好的工作環境,讓他們向國民傳達司法部所做的工作。”

憲法裁判所也是在新所長李康國上任後,明顯強調了對媒體的接觸和宣傳工作。

李康國上任後接受記者採訪的時表示:“只有媒體才能把我們所做的事情傳達給國民。”由此強調了媒體的作用。

除了去年引進宣傳官外,還新任命宣傳負責憲法研究官的憲法裁判所最近對主要事件定期舉行公開辯論,並通過媒體向國民進行宣傳。



趙龍雨 woogija@donga.com